一、關于報考條件
1、2010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能否報考?
答:原則上不得報考。如果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2、成人教育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能否報考?
答:不可以。按照招考工作的安排,在面試前必須對考生的學歷等資格條件進行審查。根據現行成人教育學歷證書頒發(fā)辦法,成人教育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按規(guī)定時限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屆時主考機關也無法對其驗證和進行報考資格審核。
3、已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能否報考?
答: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經所在單位同意,且最低服務年限(五年,包括試用期)已滿的可以報考。
4、報考者是否必須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理解"基層工作經歷"?"兩年"如何計算?
答:為了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qū)關于公務員招考要錄用有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的精神,在今年的招考工作中,自治區(qū)、地級市機關錄用有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的比例將不低于60%;縣以下機關錄用有基層工作經歷人員也要達到一定比例。因此,凡是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鄉(xiāng)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中"兩年"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0年4月30日。因工作單位變化,時間有中斷的,可累計計算。
5、在今年的招考中,對寧南山區(qū)報考者有什么傾斜政策?
答:在寧夏南部山區(qū)九縣區(qū)(原州區(qū)、西吉縣、涇源縣、隆德縣、彭陽縣、海原縣、同心縣、鹽池縣、紅寺堡區(qū))的招考名額中,可以確定不超過60%的名額,面向本縣(區(qū))事業(yè)單位現在崗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歷的人員中招考。此類報考者的年齡可放寬至40歲。具體招考名額由所在地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決定,并通過設置具體職位資格條件的方式予以明確。
二、關于報名
1、報考者如何辦理報名手續(xù)?如果有不明白的問題,如何進行咨詢?
答:今年繼續(xù)實行報考者在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的辦法。
報考人員可通過登錄寧夏人事考試網查閱,或撥打政策咨詢電話、技術咨詢電話,了解招考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網上報名的操作技術等問題。報考人員須根據本人條件,嚴格按照職位資格條件要求選報職位,不清楚的可通過撥打職位一覽表中公布的職位資格條件咨詢電話,查詢核實清楚后慎重填報。
2、填寫《報名登記表》需要注意什么?
答、填寫《報名登記表》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實或因填寫錯誤導致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3、報考者是否可以隨時查詢各個職位的報名情況?
答:可以。為了方便報考者了解各職位報名情況,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及時匯總、公布每個職位的報名人數??忌趫竺W站可以隨時查詢每個職位最新的報名統(tǒng)計情況。
4、報考者能否調整報考職位?如何辦理調整手續(xù)?
答:報考者通過資格初審但未辦理繳費手續(xù)前,可以在3月29日24:00前根據各職位報名情況,辦理調整報考職位手續(xù)。
擬調整報考職位的報考者,可以到自治區(qū)各招錄機關或地級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當面申請,也可以通過電話提出申請,將原報名信息注銷;在確認原報名信息注銷后,報考者重新按照報名程序選報其它職位。
5、如果因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所報職位被取消的報考者怎么辦?
答:因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如果被取消,報考者可于3月29日24:00前改報其他職位。
6、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如何辦理免交報考費手續(xù)?
答: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分別憑《農村災民最低生活救助證》或《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及戶口本,在3月29日18:00前到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現場辦理免繳報名考務費手續(xù)。
到現場辦理有困難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持相關證明材料代辦。
7、參加考試時必須持正式身份證原件嗎?
答:是。參加筆試、面試時,報考者必須持本人正式身份證原件進入考場。如果身份證丟失來不及補辦的,可以持本人駕駛證、學歷證書等貼有照片并加蓋鋼印的有效證件代替。凡持臨時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的考生一律不準參加考試。
三、關于筆試
1、筆試包括哪些內容?試題由誰提供?
答:筆試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所有報考者均參加這兩科考試。
本次筆試試題由國家公務員主管部門提供。
2、《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主要測試應試者從事國家行政機關工作應具備的基本能力和潛能。其測試的主要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等。全部為客觀性試題,采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3、什么是《申論》考試?
答:"申論"是指對特定話題提出自己的觀點,并展開論述。作為一種應試文體,《申論》考試主要是通過應試者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試其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及提出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申論》考試,既有別于古代科舉考試中就給定題目論述某項政策或對策的策略形式,也不同于以往各類考試中的作文形式,注重測試應試者在掌握所學知識的基礎上分析、提出、解決問題的能力。全部為主觀性試題,在試卷上作答。
四、關于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如何進行? 復審時報考者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資格復審由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通過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重點審核擬進入面試人員是否具備報考基本條件,是否符合筆試加分條件,同時復查各招錄機關初審情況。
復審時,報考者需要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法律職業(yè)資格證等證件。
2、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如何進行資格復審?
答: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參加資格復審時,應出具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
應屆畢業(yè)生經考試取得錄用資格的,須在7月15日之前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否則,將取消錄用資格。
3、申請筆試加分的報考者在資格復審時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凡申請筆試加分的報考者,必須在資格復審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
?。?)回族考生須攜帶身份證、戶口簿。
(2)因公犧牲評定為烈士的配偶或子女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革命烈士證明》和能夠證明與烈士關系的材料;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須提供縣(區(qū))以上黨委、政府或自治區(qū)有關部門提供"因公犧牲人員證明" 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
(3)大學生志愿者,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自治區(qū)項目的"志愿者"憑自治區(qū)團委出具的證明)、服務地縣以上團委出具的關于其服務年限的證明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
(4)"三支一扶"大學生,資格審核時需要提供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主管處室出具的證明和服務地縣(市、區(qū))項目主管部門(教育局、衛(wèi)生局、農牧局、扶貧辦)關于本人身份、工作年限的證明材料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各級組織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6)取得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法律職業(yè)資格證的人員,須攜帶資格證書。
以上證明材料必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凡在規(guī)定時間未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凡弄虛作假的,取消錄用資格。
4、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的考生,能否享受加分政策?
答:不能。加分政策只針對參加筆試且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
五、關于面試
1、什么是結構化面試?
答:結構化面試是我國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普遍采用的一種面試方法,其內容、形式、程序、測評標準、評分辦法及考官構成等都是經過組織者精心設計的。在特定場景下,以考官與應試者面對面地交流與觀察為主要手段,測評應試者知識、能力、經驗及儀表氣質等有關素質。
2、如果參加同一職位面試考生人數過多時,面試如何組織?
答:如果因同一職位招考名額較多或因免筆試考生報考同一職位人數過于集中,出現參加同一職位面試考生過多的情況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通過現場抽簽方式或加試選拔方式合理安排面試考場。報考同一職位且在同一面試考場中參加面試的考生,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六、關于體檢
1、報考公務員對身體條件有哪些具體要求?考生應注意什么問題?
答:公務員招考相關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報考者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也就是要求報考者的身體條件必須符合人事部、衛(wèi)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報考政法系統(tǒng)警察職位的,必須符合人事部、公安部頒布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錄用人民警察體檢標準比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條件更高、要求更嚴。因此,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提醒全體報考者,特別是準備報考政法系統(tǒng)警察職位的報考者,在報名時應認真查閱上述有關體檢標準。如果體檢結果不合格,報考者即使取得非常優(yōu)異的考試成績,也將被取消錄用資格。
另外,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精神,從這次公務員招考體檢開始,不再開展乙肝項目檢測。
2、如果體檢結果不合格,能否申請復檢?
答: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果后7日內申請復檢一次。
報考政法系統(tǒng)警察職位的考生,如果對身高、體重、視力、色覺、血壓等五個項目檢查結果有異議的,必須當場申請復檢。離開現場后,不得再申請復檢。
七、關于遞補
1、錄用工作結束后,原招考的個別職位因故空缺的,能否繼續(xù)遞補?
答:可以。
2、遞補的原則是什么?
答:遞補的原則:一是嚴格按照報考該職位報考者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考察對象;二是遞補者體檢、考察合格方可辦理遞補錄用手續(xù)。
3、遞補有無時間限制?
答:遞補的期限為: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印發(fā)錄用通知三個月內(自錄用通知印發(fā)之日起計算)。
八、關于招考工作紀律
1、這次公務員招考在加強監(jiān)督方面有哪些舉措?
答:為了充分體現"陽光招考"的要求,全面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招考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除確需嚴格保密的事項外,凡是能夠公開、應該公開的政策規(guī)定、具體要求、工作流程、相關數據等情況,都將及時通過報名網站和相關媒體公之于眾。同時,還將通過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招考工作監(jiān)督小組直接監(jiān)督、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參與監(jiān)督、新聞媒體主動監(jiān)督、考生代表和家長代表重點監(jiān)督等形式,構建起全方位、立體化的監(jiān)督網絡,全面落實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報考人員對考試錄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
2、這次招考對違紀違規(guī)的報考人員和工作人員如何處理?
答:這次招考中,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將以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有關部門前不久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我區(qū)的實施細則為契機,進一步加強考風考紀建設,嚴肅查處違紀違規(guī)行為。對違反招考工作有關法規(guī)的工作人員,將視情節(jié)嚴肅處理;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將按不同情況給予取消錄用資格或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處理。
九、特別提示
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作為本次公務員招考的主考機關,不指定輔導教材,不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班,也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舉辦招考公務員考前培訓班。請廣大考生一定要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2010年重慶公務員考試日程 | |
3月26日-31日 | 網上報名 |
4月25日 | 筆試 |
2010年海南省公務員考試日程 | |
3月15日-20日 | 網上報名 |
4月25日 | 筆試 |
2010年湖南省公務員考試日程表 | |
3月14日-23日 | 網上報名 |
4月25日 | 筆試 |
2010年內蒙古公務員考試日程 | |
3月20日-25日 | 網上報名 |
4月25日 | 筆試 |
2010年山東省公務員考試日程表 | |
3月27日-31日 | 網上報名 |
4月25日 | 筆試 |
2010年上海市公務員考試日程表 | |
3月27日 | 筆試時間 |
5月中旬 | 成績公布 |
2010年吉林省春季公務員考試日程 | |
2月26日-3月7日 | 網上報名 |
3月27日 | 筆試 |
2010年廣東省公務員考試日程 | |
3月2日-8日 | 網上報名 |
3月21日 | 筆試 |
2010年江蘇省公務員考試日程 | |
3月10日-16日 | 網上報名 |
4月25日 | 筆試 |
2010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日程 | |
3月1日-11日 | 網上報名 |
4月24、25日 | 筆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