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溫州曾試點
隨著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試水成功,于是公務員聘任制便寫入《規(guī)劃》。嚴格說來,廣東省試行公務員聘任制,只是在落實《公務員法》規(guī)定。
早在2008年3月,溫州市曾傳出消息說,當年將在浙江省率先試行公務員聘任制。如果追根溯源,不難發(fā)現(xiàn),我國《公務員法》明確規(guī)定,對一些專業(yè)性較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可以實行聘任制。
“能進不能出,能上不能下”,一直是我國公務員制度的弊端,以至于社會曾流傳“端著鐵飯碗,拿著公家錢,不干公務事”。此次《規(guī)劃》提出公務員聘任制,著眼于打破上述弊端,引入積極的競爭機制和靈活的用人機制,提高行政辦公效率。
12月12日下午,中山大學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教授、博導陳天祥,解讀廣東公務員聘任制政策說:“公務員聘任制比委任制有優(yōu)勢,引入競爭機制,打破‘鐵飯碗’。聘用制公務員不是‘鐵飯碗’,面臨解雇命運而有工作壓力,這有利于提高工作的積極性和效率。”
他認為,政府機關可以隨時從社會招聘和解雇工作人員,就解決了“能進不能出”痼疾。這既降低了政府機關的用人成本,又健全了用人機制。
“長遠來看,聘任制公務員會產(chǎn)生‘鯰魚效應’,給其他公務員一定的壓力,改革機制逐漸擴大范圍。”陳天祥如是展望。
有利于減少財政支出
公務員聘任制能夠解決“能進不能出”的問題,從而降低了政府機關的用人成本,那對于每年國家財政支出的減少將產(chǎn)生積極的影響。
在陳天祥教授看來,“對于聘任制公務員,在長期雇用合同簽署前均可以根據(jù)考核結果和政府工作需要,考慮人員的增減,從而有利于控制編制,減少財政開支。另外,聘任制公務員退休后的養(yǎng)老辦法走社會保險的路子,沒有傳統(tǒng)公務員退休后的待遇高,又可以減少很大一筆財政開支”。
于雷表示,聘任制公務員執(zhí)行的是職位工資制,國家根據(jù)不同的職位給予不同的價值回報,在發(fā)揮激勵作用的同時,達到節(jié)約工資成本、減少國家財政支出的目的。
陳天祥教授進一步說,國外成熟的公務員制度,最重要的是搞清楚任職資格和選擇有針對性的素質測評方法,做到“人職匹配”;然后加強日常管理,例如考核機制、激勵機制、升遷機制和退出機制等。一般來說,這些都是國外的豐厚經(jīng)驗,可供廣東省試行聘任公務員制作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