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廣東省教育廳公開選調3名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一、職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較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良好的道德修養(yǎng),遵紀守法,清正廉潔,勤勉盡責;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服務意識。
2.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主任科員以下職務。
3.身體健康,非廣州市戶籍的要求未婚。
(二)崗位特殊條件
1.職位一
全日制本科學士以上學歷學位;比較熟悉各級種類教育,具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和溝通協(xié)調能力;3年以上工作經(jīng)歷,年齡30歲以下。
2.職位二
全日制本科學士以上學歷學位;比較熟悉各級各類教育,具有較強的信息處理能力、統(tǒng)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3年以上工作經(jīng)歷,年齡35歲以下。
3.職位三
具有哲學、馬克思主義理論或相關專業(yè)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具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溝通以及文字口頭表達能力;有2年以上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或相關工作經(jīng)歷,年齡在30歲以下。
三、選調方式及程序
1.報名。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接受報名,凡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自愿報名。報名材料請于2011年2月28日(以收寄郵局時間為準)前寄(送)廣東省教育廳人事處(信封請寫明“選調公務員”)。
2.初選。廣東省教育廳選調工作小組按崗位要求和招錄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初選。
3.面試。初選合格者,由廣東省教育廳通知面試。未通過初選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試合格者,經(jīng)組織考察、體檢合格后,確定正式選調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公務員轉任手續(xù)。
四、報名材料
1.廣東省教育廳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2.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可以體現(xiàn)個人工作能力和研究水平的材料(獲獎證書以及發(fā)表文章等證明材料)。
五、聯(lián)系方式
通訊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723號廣東省教育廳人事處
郵政編碼:510080
聯(lián)系電話:020-37626939、37628927
傳真:020-37626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