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筆試時間。
統(tǒng)一安排在2011年7月23日上午9:30至11:30;
?。ㄈ┕P試地點。
見準考證或者到深圳市考試院查詢,深圳市考試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2樓。
(四)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及合格線將于2011年7月29日16:00之后在深圳市考試院網(wǎng)站公布。
四、資格初審
?。ㄒ唬r間:2011年8月2日9:00開始直至初審結束。
?。ǘ┑攸c:由各單位自行確定,公開筆試成績時同時公布。
?。ㄈ┏鯇忁k法。
對筆試合格的報考者,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各職位根據(jù)擬聘用名額的3倍確定進入報考資格初審人選;其他筆試合格且名次在擬聘用名額8倍范圍內的報考者為報考資格初審遞補人選。若某職位筆試合格的報考者人數(shù)少于擬聘用名額3倍,則該職位所有筆試合格人員都列為進入報考資格初審人選。
為及時通知遞補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初審,筆試名次在擬聘用名額8倍范圍內的所有報考者均須在2011年8月2日上午9:00之前到報考資格初審現(xiàn)場等候,直至所報考職位資格初審結束。報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接受報考資格初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進入資格初審人員,經(jīng)審查合格的,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審查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面試,并按同一職位筆試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的順序,從遞補人選中依次遞補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四)須提供的材料。
報考者應提供材料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留復印件。
1.應屆畢業(yè)生:
?。?)基本材料:本人報名表、準考證、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或畢業(yè)生推薦表(函)(加蓋學校“畢業(yè)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yè)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績單、職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有以下情形的提供相應材料:
?、賹?009年、2010年、2011年深圳生源畢業(yè)生的,須提供與學校簽定的暫緩就業(yè)協(xié)議書或者落款時間為2010年9月1日以后的推薦表(已派遣的提供相應學歷證明即可);屬2009年、2010年、2011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畢業(yè)生報考市內戶籍要求職位的,需提供深圳戶籍本;如戶籍遷至市外尚未遷回深圳的,須提供深圳戶籍遷出地派出所開具的證明。
?、谲婈犜盒5胤桨喈厴I(yè)生報考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
2.社會人員:
報考者本人報名表、準考證、身份證(或戶籍本)、學歷及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或執(zhí)業(yè)資格證(職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附件3,該表在資格初審時如來不及提供的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保證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最遲應在辦理備案手續(xù)時提供該表,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職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其中雇員或臨聘人員報考涉及雇用或臨聘時間計算問題的,須提供雇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作為證明,合同不足以證明的,提供社會保險繳納記錄作為證明。
3.無論應屆畢業(yè)生或社會人員,有下列情形的,均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戶籍人員報考的,須提供結婚證和夫妻雙方身份證。
?。?)職位有工作經(jīng)驗要求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jīng)驗證明。
?。?)職位要求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的,須提供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考試合格證書或者考試成績在425分以上的成績單。但在官方語言是英語的國家留學2年以上的留學生,報考具有大學英語四、六級要求職位的,可不提供相關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