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單位大院內突然大興土木,開建幾幢別墅式住宅,廣大職工反映強烈,卻得不到所領導的合理解釋。 ”日前,(安徽)靈璧縣水利局新汴河修防所部分職工向記者反映這一情況。他們說,“如今,國家的土地政策越來越嚴,像這樣占用公家土地建別墅的舉動實在是膽大妄為。 ”近日,記者就此事來到新汴河修防所進行實地調查采訪。
走進新汴河修防所大院,只見幾幢正在施工的別墅式建筑赫然矗立在一片空地上,旁邊有一個攪拌機和一堆堆砂石、紅磚。修防所一位職工家屬告訴記者:“今年4月初,大院里突然來了一群建筑工人,不斷地運送建筑材料。直到幾幢房子建起來后,我們才明白有人占用公家的地皮蓋房子。更可氣的是,這幾幢房子的地基建得有些高,建設過程中還挖斷了下水道,使周圍職工的住宅區(qū)很容易積水。 ”修防所的職工經過了解得知,這幾幢房子是所長王某與所里另外4名職工建的住宅,便質問王所長建房為何不與職工商量,王的答復是:“這幾幢房子在建設之前就已辦好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建房證,手續(xù)齊全,用不著與職工商量。 ”修防所的職工反駁道:“難道公家的地皮,誰占就是誰的嗎?再說,一個單位的負責人為何在大多數職工不知情的情況下,私下辦理建房手續(xù),而不考慮為更多的職工謀福利。 ”因為王所長對職工的強烈反映不予理睬,部分職工就聯(lián)名向多家單位投遞舉報信反映此事,希望上級部門立即制止這種非法侵占國有資產的行為。
那么,王所長等人建房前到底有沒有辦理相關合法手續(xù)呢?5月11日,在聯(lián)系王所長未果的情況下,記者就有關問題采訪了靈璧縣多家部門的相關負責人。該縣水利局前任局長蔣光中(現(xiàn)任縣交通局長)對記者說,當初王所長確實向他提出過想在修防所院內建房的事,蔣局長表示同意,但要求王所長辦好相應合法手續(xù),“此后他究竟辦沒辦手續(xù),我就不知道了。”記者隨后采訪了該縣國土局有關負責人,得到的答復是,修防所內建的新房沒有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該縣建設局張副局長也證實,修防所建新房沒有辦理建房手續(xù),屬于違法建設。張副局長稱,該局前不久接到群眾舉報后,勒令修防所立即停止私自建房行為。目前,此事受到宿州市和靈璧縣政府高度關注,正在進一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