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政策
?。ㄒ唬﹫竺翰扇〗y(tǒng)一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現場進行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3月1日至3月10日止;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普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辦公室;
3、報考費:100元/人。
4、報名時,考生須持畢業(yè)證書(2011年畢業(yè)生可持學校就業(yè)推薦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2011年畢業(yè)生出具生源地戶籍證明)、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到村任職大學生”同時持普安縣項目辦、引導辦同意報考證明。
5、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填寫《普安縣2011年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表》,如實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秷竺怼诽顚懶畔⒉徽鎸?、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招聘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則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
5、準考證發(fā)放時間:2011年3月25日。
發(fā)放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辦公室。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身份證明)和報名發(fā)票領取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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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報考人員在筆試總成績中給予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后進行,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具體條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在鄉(xiāng)鎮(zhèn)、村(社區(qū))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和 “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加2分,服務期兩年以上的人員每增加一年鄉(xiāng)鎮(zhèn)、村(社區(qū))服務期再在筆試總成績中累加1分,最高不超過4分。
3、少數民族報考人員加2分。
4、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戶或兩女結扎戶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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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填寫《普安縣2011年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加分申請表》,并在報名時進行加分審查,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請表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上交《加分申請表》同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和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2、“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須提供團縣委出具的書面證明; “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須提供縣“引導辦”出具的書面證明。以上證明均須注明畢業(yè)學校、派遣時間、服務單位和在縣級以下單位服務時間以及年度考核情況以及是否同意加分的意見。
3、少數民族報考人員須提供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戶或兩女結扎戶,提供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局出具(父母)絕育證明和有效《絕育證》、有效《獨生子女證》原件及復印件。
《加分申請表》經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對其中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