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站
您的當前位置:華圖網校 > 國考面試專題 > 錄用相關政策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2010-01-09 08:26  未知 點擊: 載入中...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guī)定享受住房、醫(yī)療等補貼、補助。

  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yōu)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guī)定享受年終獎金。

  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fā)放。

  第七十五條 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fā)展相協(xié)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國家實行工資調查制度,定期進行公務員和企業(yè)相當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并將工資調查比較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工資水平的依據(jù)。

  第七十六條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guī)定享受福利待遇。國家根據(jù)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提高公務員的福利待遇。

  公務員實行國家規(guī)定的工時制度,按照國家規(guī)定享受休假。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

  第七十七條 國家建立公務員保險制度,保障公務員在退休、患病、工傷、生育、失業(yè)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公務員因公致殘的,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傷殘待遇。公務員因公犧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親屬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撫恤和優(yōu)待。

  第七十八條 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guī)定自行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工資、福利、保險待遇。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

  第七十九條 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退休金以及錄用、培訓、獎勵、辭退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第十三章 辭職辭退

 第八十條 公務員辭去公職,應當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任免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審批,其中對領導成員辭去公職的申請,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九十日內予以審批。

  第八十一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公職:

 ?。ㄒ唬┪礉M國家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

 ?。ǘ┰谏婕皣颐孛艿忍厥饴毼蝗温毣蛘唠x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guī)定的脫密期限的;

 ?。ㄈ┲匾珓丈形刺幚硗戤?,且須由本人繼續(xù)處理的;

  (四)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ㄎ澹┓?、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

  第八十二條 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因工作變動依照法律規(guī)定需要辭去現(xiàn)任職務的,應當履行辭職手續(xù)。

  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因個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辭去領導職務。

  領導成員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或者對重大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應當引咎辭去領導職務。

  領導成員應當引咎辭職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適合擔任現(xiàn)任領導職務,本人不提出辭職的,應當責令其辭去領導職務。

  第八十三條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ㄒ唬┰谀甓瓤己酥校B續(xù)兩年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ǘ┎粍偃维F(xiàn)職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ㄈ┮蛩跈C關調整、撤銷、合并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ㄋ模┎宦男泄珓諉T義務,不遵守公務員紀律,經教育仍無轉變,不適合繼續(xù)在機關工作,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ㄎ澹绻せ蛘咭蚬獬?、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第八十四條 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務員,不得辭退:

  (一)因公致殘,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分頁標題

看過本篇的網友還看過

發(fā)表評論 查看所有評論

表情:
匿名

最新評論

2011年公務員考試課程表
一周資訊排行
本月資訊排行
華圖網校命中2011國家公務員考試真題
關于我們 | 聯(lián)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意見反饋 | 合作加盟 | 媒體關注 | 友情鏈接 | 網站地圖 | 網址導航
Copyright©2006-2010 htexam.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華圖網校 版權所有 京ICP證09038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