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我總站面試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人員
在報考我總站的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各職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計劃錄用人數(shù)5倍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已于1月初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wǎng)站公布。各職位最低面試分數(shù)線如下:
0701265001職位最低面試分數(shù)線:101.9分
0701265002職位最低面試分數(shù)線:95.8分
0701265003職位最低面試分數(shù)線:91.4分
0701265004職位最低面試分數(shù)線:94.7分
0701265005職位最低面試分數(shù)線:94.7分
0701265006職位最低面試分數(shù)線:106.3分
0701265007職位最低面試分數(shù)線:95.8分
0701265008職位最低面試分數(shù)線:98.6分
我總站已根據(jù)考生報名時的聯(lián)系電話,通知考生具體面試日期和相關事項,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仍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請撥打咨詢電話進行確認,不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二、面試時間、地點
時間:2010年3月3日至6日
報考0701265001、0701265002、0701265003、0701265004職位的考生在3日、4日、5日面試;報考0701265005、0701265006、0702265007、0701265008職位的考生在6日面試(人員名單附后)。
面試每日上午9時、下午1時30分開始。參加上午面試的考生須于面試當日上午7時40分前報到完畢,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候考室。上午8時50分仍未進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試資格;參加下午面試的考生須于面試當日下午12時前報到完畢,下午1時20分仍沒有進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試資格。
地點:深圳市沿河南路1068號深圳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指揮中心大樓(深圳市火車站東出口東行400米,地鐵羅湖站E出口東行400米)。
三、面試必須攜帶的材料
(一)2010年應屆畢業(yè)生: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原件,《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gòu)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原件(加蓋公章),《考試報名登記表》原件(貼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語(論壇)等級證書原件(根據(jù)職位要求)。
(二)2008年、2009年普通高校畢業(yè),離校時和擇業(yè)期內(nèi)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gòu)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gòu),可以按應屆畢業(yè)生對待的考生: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原件,《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gòu)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原件(加蓋公章),《考試報名登記表》原件(貼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英語等級證書原件(根據(jù)職位要求)。
(三)社會在職考生:身份證原件,工作證原件,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考試報名登記表》原件(貼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加蓋公章)。
上述材料中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gòu)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考試報名登記表》必須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wǎng)站下載,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
社會在職人員所在單位未制發(fā)工作證的,請所在單位在《同意報考證明》中予以說明;在人才中心存檔的社會在職人員,由人才中心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注明工作單位。
留學歸國人員需攜帶經(jīng)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證書,以及我駐外使館出具的留學證明。
請考生提前準備好上述材料的復印件,其中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收原件,其余材料查驗原件,收復印件。
四、體檢和體能測試安排
面試結(jié)束后3天左右通知進入體檢、體能測試考生具體的體檢、體能測試事宜。沒有接到通知的考生可來電咨詢。
(一)參加體檢和體能測試人數(shù)與計劃錄用人數(shù)比例為1.5:1,如體檢和體能測試合格人數(shù)超過計劃錄用人數(shù),按照各職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錄用人員。面試人數(shù)少于錄用計劃3倍的職位,成績應達到當天面試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實行等額考察。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
(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在體檢前不要進食、飲水,保持空腹,并準備5張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三)體能測試考生請自備運動衣、運動鞋。
(四)體檢和體能測試地點均在深圳,考生應合理安排個人行程,面試結(jié)束后在深圳等候通知,并必須保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抵達報到地點參加體檢和體能測試,否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五、注意事項
(一)考生務必按照面試公告要求攜帶有關材料,缺少必備材料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二)對于缺乏誠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及報考職位要求的考生,一經(jīng)查實,取消面試或錄用資格,并報國家公務員局備案,通報原工作單位。
(三)為方便考生前往深圳應試,請考生留意深圳邊檢總站網(wǎng)站(www.szbj.gov.cn)公布的乘車路線等相關信息。
聯(lián)系人:郭廣安、董云飛、陳潔
聯(lián)系電話:(0755)84498056、84498058。
深圳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