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法干部招錄考試擬錄取人員名單已公示了將近一個星期。對于21歲的劉泓來說,這個星期的每一天都是在煎熬中度過的。原以為可以穿上警服去公安局報到的她,現(xiàn)在不得不去一家單位做臨時工。原因是,面試體檢中,劉泓因身高測量數(shù)據(jù)為157.5厘米,與158厘米的招錄標準相差5毫米,被拒之門外。
今天中午,劉泓從南昌市的偏遠郊區(qū)轉了幾趟公交車,來到本報駐江西記者站,向記者講述了一個月來的遭遇。
初出茅廬5毫米擊碎“警察夢”
劉泓說,今年7月,她從江西公安??茖W校刑事技術專業(yè)畢業(yè)。得知在2009年江西省政法干部招錄中,鷹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有一民警職位招聘女性的消息后,她毫不猶豫地報了名。
“筆試59.0167分,面試87.63分,總成績第一!”對于這樣的考試結果,初出茅廬的劉泓喜出望外。
然而,現(xiàn)實很快就擊碎了劉泓的“警察夢”。
10月19日,招錄進行最后一關———體檢。輪到劉泓測量身高時,已是下午1點半。劉泓手持29號簽,滿懷自信地走進了體檢室。在此之前,她曾去醫(yī)院做過相關檢查,特別是針對這一職務“身高158厘米”的特殊要求,她不僅在醫(yī)院作了檢測,還在家里脫鞋脫襪請父母幫助測量,“即使是下午人體相對最矮的時候測,也超過了158厘米”。因此,劉泓對自己身高一點都不擔心。
“差一毫米。”醫(yī)生報出的這個數(shù)字讓劉泓驚詫不已,她的第一反應是———不可能!但在8位監(jiān)管人員面前,她不敢多作解釋。隨后,劉泓被提醒去外面“鍛煉一下”,回頭再測。
約半個小時后,做完韌帶拉伸和擴張運動的劉泓再次站到測量儀上。“157.6厘米。”醫(yī)生再次報出一組數(shù)字。“怎么越量越矮?”劉泓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
工作人員緊接著又為她進行了第三次測量:“157.5厘米!”聽到最后的結果,劉泓當場就哭了,并拒絕在體檢表上簽字。
自信達標身高測量展開“拉鋸戰(zhàn)”
“這么小的差距,憑肉眼根本看不出來。”劉泓的父母直喊冤,“3年前劉泓報考警校時就有嚴格的體檢程序,身高不達158厘米不可能進警校。”
當天晚上,劉泓的父親就去買了鋼尺和三角尺,在家?guī)团畠簻y量身高。“反復測了幾次,沒有一次低于158厘米。”劉泓的母親黃玉梅告訴記者,為慎重起見,他們還專門帶女兒前往江西省人民醫(yī)院和中國人民解放軍九四醫(yī)院,兩次測量的身高均為“159厘米”。
根據(jù)《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文件)規(guī)定,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且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10月22日,劉泓向鷹潭市人事局等相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要求復檢身高。8天后,也就是10月30日,鷹潭市人事局才給出書面答復,稱“經初檢,你的身高未達到158厘米,你當場提出了疑問并要求復檢,緊接著在6家代表的共同監(jiān)督下,醫(yī)生對你進行了復檢,結果仍未達到招錄女警察158厘米的身高要求”。在這份答復中,鷹潭市人事局以“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為由,對劉泓的申請不予支持。
記者了解到,在這之前———10月28日,鷹潭市人事局等相關部門代表召集劉泓及其家人在鷹潭市人民醫(yī)院三樓會議室開了一次見面會。劉泓回憶說,在場人員講了三點意見:一是招錄程序合法,不存在徇私舞弊等行為;二是像劉泓這么優(yōu)秀的女孩,以后有的是報考機會;三是叫劉泓及家人不要再鬧了,再鬧下去對誰都不好。
“他們說的‘鬧’,是因為我表哥曾給市長信箱寫過一封舉報信,稱招錄過程中有‘黑洞’。”劉泓十分不解地對記者說,“叫我們開見面會,他們手中拿的材料竟然不是我的復檢申請書,而是我表哥寫的那封舉報信!”
“搞清真相還不容易嗎?身高是不會變的,你們不肯當面測量,等我們走了,你們自己測。”就在那次見面會上,劉泓的父親一氣之下,讓女兒脫掉鞋襪,赤腳靠墻站立,在會議室的墻面上劃出了一道清晰的身高線。
11月5日,劉泓又由律師陪同,前往江西天劍物證司法鑒定所,申請身高司法鑒定。經脫鞋、站立、用鋼卷尺測量,鑒定結論為“劉泓的身高為158.5cm”。
憑此結論,劉泓再次提出申訴,請求對本人體檢身高進行核實,并追究相關人員瀆職失職的法律責任。
市人事局體檢結果具有法律效力
在給劉泓的答復中,鷹潭市人事局稱,10月19日考生體檢測量身高的儀器,經過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校正,并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檢定證書。
“根據(jù)規(guī)定,對于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也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鷹潭市人事局局長吳南平在接受采訪時稱,經過調查,劉泓體檢當日共測量了3次身高,3次測量數(shù)據(jù)都不一樣,而且均未達到158厘米的標準,所以劉泓身高數(shù)據(jù)是以第二次復檢的數(shù)據(jù)157.5厘米為準。
“現(xiàn)場復檢也是復檢的一種形式,也在規(guī)定的7日之內,考慮到要對其他考生公平的原則,不可能滿足劉泓再次復檢的要求。”吳南平表示,如果劉泓對身高測量數(shù)據(jù)以及政府部門的人事決定有異議,均可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律師質疑所謂“復檢”不符合法律程序
江西贛江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艾為劉泓提供了法律援助。
“我專門去鷹潭有關部門做過現(xiàn)場調查,發(fā)現(xiàn)當時測量身高的儀器最小刻度為0.5cm,怎么可能出現(xiàn)‘差一毫米’和157.6cm的結果?”張艾質疑道,這里面很有可能存在問題。
“再說,同一批人、同一臺儀器在幾乎是同一時段重復檢測,能算是‘復檢’嗎?”張艾說,“我們平時接觸的案件發(fā)回重審,都要更換主審法官。”
張艾告訴記者,按照法律程序,提出復檢的前提是先要接到體檢結論,劉泓只是聽現(xiàn)場的醫(yī)生口頭說不合格,根本沒接到正式的體檢結論,因此,她半個小時后的第二、第三次檢測,均不能看作是復檢。“退一步說,即使把第二、第三次檢測算作復檢,也違反了‘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的規(guī)定,這本身就說明招考程序很不嚴格。”
張艾認為,只有在接到首次體檢正式報告后,本人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后的再次檢測,才是真正符合法律程序的“復檢”,“但遺憾的是,到現(xiàn)在為止,劉泓也未收到首次體檢的正式報告”。
張艾說,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是“身體健康”,同時規(guī)定“經錄用主管機關批準,可適當放寬限制”。由此可見,國家在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上體現(xiàn)了適當放寬的精神,看重的是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綜合能力水平。
對此,江西省警察協(xié)會常務理事、江西省警察協(xié)會學術委員會常務副主任程小白也表示支持,他認為警察的理念、價值觀、司法能力及專業(yè)技能應該是招錄警察的首要標準,個人身高應視不同崗位做適當?shù)恼{整。
記者今天下午發(fā)稿時,張艾再次致電記者稱,申訴如無進展,他們將起訴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