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
1.筆試(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40%)。筆試成績按從高到低1:2的比例確定進入試講人員。(個別專業(yè)報名人數(shù)若達不到1:3的比例,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2.試講(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60%)。試講結束后,根據(jù)筆試、試講總成績,確定擬聘人員。
考試內(nèi)容為教育教學理論及專業(yè)知識。
考試時間
筆試:2012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
面試:5月20日上午8:30
考試地點:烏海市二中
(四)體檢
對擬聘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空缺職位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替補。
三、聘用
體檢合格者被聘用后,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后正式聘用,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享受與用人單位同等條件工作人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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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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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海市海勃灣區(qū)人才招聘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