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特崗教師的招聘
(一)招聘計劃
經教育部、財政部審批,2012年我區(qū)共有15個擬設崗旗縣,“特崗教師”招聘計劃數為304名。其中,初中115名,小學189名(分旗縣計劃數見附表)。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1.招聘范圍:區(qū)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和區(qū)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的內蒙古生源。
2.報考條件:
(1)報考初中教師崗位,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本科以上畢業(yè)生;或者有一定的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以上畢業(yè)生。
報考小學教師崗位,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師范類專業(yè)專科以上畢業(yè)生;或者有一定的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本科以上畢業(yè)生。
(2)專業(yè)對口。
所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專業(yè)必須一致,不一致者可取消聘用資格。
(3)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高校畢業(yè)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證書工作,符合條件的,要從速辦理教師資格證書,為畢業(yè)生提供方便。確因特殊情況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師范類畢業(yè)生,在其他條件都符合報考資格的基礎上可以先報名參加考試,待公布擬聘用名單后再審核教師資格證書,如到時仍不能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將取消聘用資格。
(4)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和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yè)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1.“特崗教師”招聘工作由自治區(qū)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編辦等相關部門共同負責,教育廳具體組織實施。
2.“特崗教師”實行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合同管理。“特崗教師”全部實行聘任制,聘期3年,由旗縣教育行政部門與“特崗教師”簽訂《聘用合同書》,合同期內不納入編制管理。
3.招聘工作必須遵循“公開、公平、自愿、擇優(yōu)”和“三定”(定旗縣、定學校、定崗位)原則,采取考試(筆試)、考核(面試、試講)相結合的辦法,其中,考試(筆試)工作由自治區(qū)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組織,考核(面試、試講)由盟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1)公布需求。自治區(qū)教育廳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 http://www.nm.zsks.cn)、內蒙古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信息網(http://www.nmbys.com)向社會公布各旗縣分層次、分學科、分授課語種擬招聘“特崗教師”計劃。
(2)報名與確認。應聘者自愿報名。2012年7月26日8:00—7月30日18:00,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和身份確認;8月12日8:00—14日24:00,應聘者從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打印準考證。考試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3)筆試內容、時間、考試地點與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