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面試試題為通用性試題,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認識分析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
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面試時間、地點見考試通知書。
五、總成績及崗位排名的確定
全部考試結束后,按照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計算出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折合百分進行公示。如招聘單位同一個招聘崗位出現總成績相同者,采取加分人員優(yōu)先、其次按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學歷層次高者優(yōu)先的辦法確定考察人選。
六、考察和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的綜合成績按招聘計劃等額進行體檢。體檢工作按 照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魯人發(fā)〔2005〕5號)、轉發(fā)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 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魯人發(fā)〔2007〕25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 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工作在縣級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公示
對經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對象在公示期內因舉報經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聘用
公示期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由縣人事局發(fā)出《寧津縣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辦理調動、派遣、人事代理等相關手續(xù);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已確定聘用但不服從安排的人員,兩年內不能參加寧津縣組織的各類事業(yè)招考。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監(jiān)督,實行招聘范圍條件、計劃、程序、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聘用結果“六公開”。嚴格堅持規(guī)定條件、程序和標準;嚴肅招聘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兩年內不準報考。對違反考試、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十、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縣事業(yè)單位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4-5216725
監(jiān)督電話:0534-5221142
附件:1、2010年寧津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
3、2010年寧津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人員須知
寧津縣事業(yè)單位招聘領導小組
2010年8月9日
2010年遼寧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日程 | |
8月17 - 24日 | 網上報名 |
8月17 - 25日 | 資格審查 |
9月8 -18日 | 打印準考證 |
9月18日 | 筆試 |
2010年河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日程 | |
8月10 - 15日 | 網上報名 |
2日內 | 資格審查 |
9月14 -18日 | 打印準考證 |
9月18日 | 筆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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