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wǎng)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1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wǎng)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1年3月25日至30日期間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2011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忌鷮β毼灰蟮馁Y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二)確認繳費
經(jīng)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2011年3月25日至31日登錄到報名網(wǎng)站進行網(wǎng)上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wǎng)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減免筆試考務費:
1.根據(jù)《國務院關于在全國建立農(nóng)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fā)〔2007〕19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xiāng)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fā)〔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nóng)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四川省農(nóng)村扶貧開發(fā)規(guī)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一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項的考生憑縣(市、區(qū))民政部門發(fā)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2項和第4項的考生憑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nóng)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3項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符合減免條件的考生于2011年3月31日前的工作日內到雅安市人事考試中心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jīng)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本次筆試考試考務費用的手續(xù)??忌丛谝?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shù)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需調整的,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安排。調整仍達不到比例或沒有調整對象的,相應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職位調整情況將及時在雅安人事考試網(wǎng)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0年4月18日至23日24:00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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