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審計廳
關于2011年度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的通知
根據(jù)《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務員局關于2011年下半年省直機關和垂直管理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的規(guī)定,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已進入面試階段,現(xiàn)就我廳2011年度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2011年12月22日 9:30—17:00。
二、資格復審地點:四川省審計廳人事處(成都市永興巷15號13樓21號房間)。
三、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應準備以下材料:
?。ㄒ唬?011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ǘ┥矸葑C原件和復印件1份;
?。ㄈ┓菓獙卯厴I(yè)生須提供工作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ㄋ模┞毼灰蟮膶W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ㄎ澹徲婣職位: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以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徲婤職位:提供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材料,兩年以上會計、審計、財政、稅務業(yè)務工作經(jīng)歷的證明材料,審計師或會計師及以上職稱證書或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ㄆ撸┓稀豆妗分刑厥鈭罂紝ο蟮目忌€應按《公告》要求出具以下相關證明材料:
1.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無學生證的,須提供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職位的學歷和專業(yè)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yè)時取得的有效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為準。
2.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公安部門、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4.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由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出具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5.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四、請各位考生按此公告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不再另行通知。資格復審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有效證件、證明和相關材料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咨詢電話:(028)86522651。
附: 《四川省審計廳2011年度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