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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筆試
筆試科目的考試大綱詳見本公告所附的附件。也可登錄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招生服務網(http://zf.chsi.com.cn/)查詢。
(一)高中及大專起點大專教育筆試時間及科目
2012年9月15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2012年9月15日下午 14:00-16:30 申論
2012年9月16日上午 9:00-11:30 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
(二)專升本及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筆試時間及科目
2012年9月15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2012年9月15日下午 14:00-16:30 申論
2012年9月16日上午 9:00-11:30 民法學
(三)碩士研究生教育筆試時間及科目
2012年9月15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2012年9月15日下午 14:00-16:30 申論
2012年9月16日上午 9:00-12:00 專業(yè)綜合Ⅰ(刑法學、民法學)
2012年9月16日下午 14:00-17:00 專業(yè)綜合Ⅱ(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
(四)筆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成績換算為百分制成績)×50%+(教育入學考試成績(含加分)換算為百分制成績)×50%
按以上方法計算的筆試總成績四舍五入后精確至小數點后兩位。
(五)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閱卷結束后,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看個人分數。查分期結束后,將在云南省公務員局網站公布全部考生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和筆試后相關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
(六)資格復審人員的確定
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崗位排名在招錄計劃數2倍比例范圍內的人員為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
四、資格復審和遞補
面試前一周內,對擬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視違規(guī)程度處以取消本次考試資格或5年禁考全國范圍內公務員的處罰。
因放棄面試和未通過資格復審而出現(xiàn)的面試缺額數,將按筆試總成績依次遞補后續(xù)人員進入面試。遞補人員由招錄單位在面試前通知本人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五、面試和綜合成績
(一)面試
遞補后仍達不到面試比例時,按實際人數組織面試。面試的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者,視為綜合成績不合格,不得參與該崗位后續(xù)的錄用工作步驟。
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所報崗位的培養(yǎng)層次為碩士研究生教育的,綜合成績崗位排名在崗位招錄人數2倍范圍內的考生,為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入學前由招錄院校進行入學復試,無合格人員的,取消崗位招考;報考其他崗位的,綜合成績崗位排名在崗位招錄人數1倍范圍內的考生,為進入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人員,無需進行院校的入學復試。
(二)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50%
綜合成績按以上公式四舍五入后精確至小數點后兩位。如果綜合成績并列,則先看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高者勝出;若面試成績一致,再看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者勝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