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水利部松遼水利委員會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應提前兩天通知我委,提交書面放棄聲明(注明姓名、準考證號、報考職位,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并由本人簽字聲明放棄)。隨意放棄面試的,我委將按規(guī)定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三、郵寄材料審查
請考生于2014年1月24日前(以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將以下材料按順序整理后郵寄到我委,逾期未郵出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成績單復印件。(如因學校放假原因無法蓋章,可用就業(yè)推薦表復印件代替)。
社會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需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郵寄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解放大路4188號,松遼水利委員會人事處,郵編130021。請在信封上注明“公務員面試確認材料”, 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還。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此外,面試前還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四、資格復審
請考生攜帶郵寄材料的原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于2014年2月18日8:00—16:30到松遼水利委員會人事處(907室)進行資格復審。材料不全者原則上不得參加面試。未按時進行資格復審者,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