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水利部所屬在京單位招聘公告(56人)
根據(jù)工作需要,2016年水利部所屬在京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6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1.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統(tǒng)招統(tǒng)分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凡在入學前簽訂了定向培養(yǎng)和委托培養(yǎng)協(xié)議的定向生、委培生,海外留學歸國人員,不屬于本次招聘范圍。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社會在職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或符合申請辦理在京落戶的政策;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崗位及崗位要求
招聘單位簡介、招聘崗位信息詳見《2016年水利部所屬在京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單位簡介》(附件1)、《2016年水利部所屬在京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附件2)。
每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職位,每個職位必須滿足招聘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比例達到1:3的條件方能開考。如未達到1:3,則取消該崗位招聘。
四、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1月28日至2月28日。
2. 報名方法: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不設現(xiàn)場報名。報考人員請登錄水利部網(wǎng)站(http://www.mwr.gov.cn),或水利部人事司網(wǎng)(http://ple.mwr.gov.cn)、水利部人才資源開發(fā)中心中國水利人才網(wǎng)(http://rencai.chinawater.net.cn),進入水利部所屬在京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人員主頁進行注冊報名。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或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報考者須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應屆畢業(yè)生辦理錄用手續(xù)時,需要同時提供相應的畢業(yè)證、學位證以及2016年畢業(yè)生報到證,否則取消錄用資格,考生可根據(jù)此情況選擇是否報考。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用人單位可根據(jù)需要在面試階段組織專業(yè)測試。
筆試分管理崗位和專業(yè)技術崗位兩類,每類均分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素質(zhì)測試兩個科目,詳見《2016年水利部所屬在京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附件3)。
筆試將在 2016年3月中旬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考試僅在北京設置考點和考場。應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考試其它相關事宜、筆試通過人員名單等相關信息將在水利部人事司網(wǎng)(http://ple.mwr.gov.cn)和中國水利人才網(wǎng)(http://rencai.chinawater.net.cn)發(fā)布,請注意查詢。
六、咨詢電話
考務咨詢電話:010-63204385、63204373
網(wǎng)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10-63205025、63205023
3.2016年水利部所屬在京單位招聘公共科目考試大綱g.rar
水利部人才資源開發(fā)中心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