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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省公務員考試準考證打印入口

2016-08-23 14:58  |  吉林公務員考試網  |  責編:admin 點擊收藏

  2016年吉林省公務員考試招錄5789人筆試公告已經發(fā)布,為方便廣大考試的備考特將2016年吉林省考準考證打印的相關信息整理如下,更多有關備考的資訊請關注吉林省考頻道。

  2016年吉林省公務員考試準考證打印入口

  打印準考證

  時間:10月16日至10月22日。

  考生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考試內容:

  (一)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試題由省里統(tǒng)一命制。報考省直、市州直機關(含垂直管理系統(tǒng)的市局和長春市所轄區(qū))和選調生職位的考試級別為甲級,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甲)、《申論》(甲)。報考縣(市、區(qū))機關(含垂直管理系統(tǒng)的縣、區(qū)局)、鄉(xiāng)(鎮(zhèn))和街道辦事處及省和市(州)直機關(單位)駐本級政府所在地之外縣(市)的考試級別為乙級,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乙)、《申論》(乙)。其中報考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社區(qū)、居委會)干部招錄職位的考生,考試級別為丙級,筆試科目為《申論》(丙)和《農村工作常識》或《街道工作常識》。筆試考點設置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報考省社保系統(tǒng)(不含長白山社保局)職位的考生筆試考點設置在各級社保局所在市州;報考長白山管委會職位、長白山管委會社保局職位的考生筆試考點設在長春(省直考區(qū))。

  報考少數民族自治地方機關的少數民族考生在參加《申論》科目考試時,可以使用所報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數民族文字答卷。招考職位對《申論》考試答卷文字有明確要求的,考生必須嚴格遵守,否則取消該科考試成績。

  本次考試各級公務員主管機關和考試機構,不指定考試復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復習大綱在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上公布,考生可免費下載。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6年10月22日。具體安排為:

  8:00——9:3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或《農村工作常識》(《街道工作常識》)

  10:10——12:10 《申論》

  筆試考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考試時須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筆試備品以《準考證》要求為準。

  公共科目筆試各科滿分均為100分,總分滿分為200分??荚嚰墑e為甲級的合格線為120分,考試級別為乙級、丙級的合格線為100分。

  (二)專業(yè)考試與面試

  各招錄部門在公共科目筆試合格線以上人員中,按照錄用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招錄職位參加普通專業(yè)考試或面試人選。如考生筆試成績總分相同,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或《農村工作常識》(《街道工作常識》)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各科成績均相同,一并進入普通專業(yè)考試或面試。筆試成績及其排序名次帶入普通專業(yè)考試或面試。

  在普通專業(yè)考試或面試前三天招錄部門要對參加專業(yè)考試或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按招錄公告和職位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準考證等原件。必要時資格復審部門可以調閱考生檔案。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報市州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后取消專業(yè)考試或面試人選資格(使用虛假信息報名人員一經查實記入公務員報考誠信檔案),并在報考同一職位且筆試成績在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經國家或我省統(tǒng)一選派、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已報考了服務基層項目職位的人員,請于面試前攜帶本人服務合同原件、服務單位出具的證明和服務期滿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證,送交招錄部門進行資格條件復審。

  1.專業(yè)考試

  普通專業(yè)職位的專業(yè)考試由招錄部門負責在面試前組織;特殊職位的專業(yè)考試于9月8日前組織實施,專業(yè)考試成績將于9月8日19時前通知考生。專業(yè)考試具體科目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請考生及時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查詢。

  2.面試

  報考職位筆試為甲級的考生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面試法進行面試;報考職位筆試為乙級、丙級的考生采用結構化面談法進行面試。報考選調生職位的考生面試方法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法進行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以上的考生,不得確定為體檢、考核人選。

  (三)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普通專業(yè)職位專業(yè)考試成績、面試成績三部分計算考生總成績,考生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40%+普通專業(yè)職位專業(yè)考試成績×20%+面試成績×40%;不需要組織普通專業(yè)職位專業(yè)考試的,考生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計算考生總成績時,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進行匯總,保留小數點后2位,小數點后第3位4舍5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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