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外交部考錄工作有關說明及注意事項
2016-10-16 09:45 | 國家公務員司 | 責編: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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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情況:應屆畢業(yè)生須認真填寫高等教育階段符合職位要求專業(yè)的主干課程及成績。
未按上述要求填報的,資格審查將不予通過。
三、考試、考察工作有關說明
(一)公共科目筆試和部分非通用語職位外語水平測試:
1、公共科目筆試。所有報考人員均須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時間為2016年11月27日。有關考試安排見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公告。
2、部分非通用語職位外語水平測試。報考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德語、朝鮮語、葡萄牙語等8個非通用語職位的考生須參加相應語種外語水平測試。時間為2016年11月26日下午。
報考上述8個職位的考生在網(wǎng)上報名時,務必將公共科目筆試考點選擇為北京,并在北京考試機構網(wǎng)站進行網(wǎng)上確認、繳費及下載打印準考證,否則將無法參加考試。
(二)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
1、確定人選:中共中央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國家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司將根據(jù)錄用計劃中的面試人員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我部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的人選。
日語等8個非通用語職位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與外語水平測試成績1:1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根據(jù)面試人員比例,按合成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我部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的人選。
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入圍人選名單將在外交部考錄網(wǎng)頁(http://www.fmprc.gov.cn/mfa_chn/wjb_602314/gbclc_603848)公布。
2、考試安排: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計劃于2017年1月下旬在北京集中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3、專業(yè)科目考試科目:
職位 | 考試科目 | |
地區(qū)業(yè)務司 |
英語 一、二、三、四、五 |
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筆試)、 英語筆試、英語口試 |
非通用語 |
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筆試)、 外語筆試、外語口試、 英語水平測試(筆試) |
|
行政司、財務司、檔案館 | 專業(yè)筆試、英語水平測試(筆試) |
4、考生在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時,須攜帶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外交部專業(yè)科目考試準考證(屆時根據(jù)我部通知進行網(wǎng)上確認并打印準考證)、身份證和學生證或工作證(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原件)。
(三)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1、除日語等8個非通用語職位以外的所有職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專業(yè)科目考試總成績占20%,面試成績占30%。
2、日語等8個非通用語職位:公共科目筆試和非通用語外語水平測試合成成績占50%,專業(yè)科目考試總成績占20%,面試成績占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