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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涼山州公開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公告(242人)(3)

2016-10-26 10:03  |  四川人事考試網  |  責編:admin 點擊收藏

  (五)資格復審

  根據考生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只采取網上公告方式(網站:涼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lszpta.gov.cn/)公布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不采用電話方式通知考生,考生未按照網絡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攜帶《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作證、退伍證、畢業(yè)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報考藏漢雙語職位(職位編碼26190019、26190020、26190021)的考生參加資格復審時,還須攜帶木里藏語呷咪方言或普咪方言口語測試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2017年7月31日前畢業(yè)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應攜帶由就讀學校出具的院系、學制、專業(yè)及畢業(yè)時間等情況的證明原件。

  2.已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參加本次招考的,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公安機關、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4.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028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5.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六)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未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復審及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務員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在涼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lszpta.gov.cn/)上另行通知。

  面試時間暫定為2017年2月24日至27日進行。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具體事項在涼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lszpta.gov.cn/)上另行通知。

  (七)體能測評

  所有參加面試的考生均須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評標準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和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shù)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有三項,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不予進入下一步招錄環(huán)節(jié)。

  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由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在涼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lszpta.gov.cn/)上公告。

  (八)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其中:

  考試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35% +《申論》×35%+加分分值+面試成績×30%

  面試和體能測評結束后,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進行職位排名??荚嚳偝煽兿嗤?,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筆試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

  五、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比例的職位,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州達到比例的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由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州公安局、組織實施,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的,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有串通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并由中央一級招錄機關或者設區(qū)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二)考察

  招錄機關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六、公示

  擬錄用人員確定后,在涼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lszpta.gov.cn/)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7天。

  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因體檢、考察和公示出現(xiàn)的缺額,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務員局同意后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且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一次。公示后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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