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公安部直屬單位面向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招聘270人公告
三、報名程序和辦法
(一)網上報名
2016年12月9日8時至12月19日17時為統(tǒng)一報名時間,報考人員可登錄“公安部直屬單位公開招錄平臺”網上報名(該平臺委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建設,網址為:http://gabzp.cpta.com.cn)。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崗位一經確認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個人信息及照片一經提交不得修改。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招考的崗位,僅限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報考。同時,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不得報考其他崗位。
報考崗位相關信息可向招錄單位咨詢,聯系方式詳見附件2。報考工作有關事項說明詳見附件3。
(二)審查結果查詢
招錄單位根據具體崗位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在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擇優(yōu)篩選,原則上按照不低于招錄崗位人數1:20的比例確定參加筆試人員。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5。報考人員可于2016年12月21日12時后登錄“公開招錄平臺”查詢是否進入筆試。
(三)崗位取消及調劑
統(tǒng)一報名截止后,招錄崗位筆試人數不足開考比例的,該崗位取消招錄或相應核減招錄人數,并于12月21日在“公開招錄平臺”公布。報考該崗位的人員可參加調劑報名。
對招錄崗位筆試人數未達到1:20比例的崗位,可從報考其他崗位未進入筆試人員中調劑補充。12月21日公布調劑崗位。12月22日8時至17時,未進入筆試人員可以登陸“公開招錄平臺”申請報考一個調劑崗位,申請調劑的報考人員應當符合調劑崗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逾期未申報視為放棄報考。
招錄單位根據具體崗位要求,對申請調劑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擇優(yōu)篩選,原則上仍按照不低于招錄崗位人數1:20的比例確定參加筆試人員。符合條件人員比例不足1:20的,按實際人數確定。12月23日12時后,申請調劑人員可登錄平臺查詢是否進入筆試。
(四)打印準考證
參加筆試人員請于2017年1月3日至1月6日期間,登錄“公開招錄平臺”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部分崗位在面試階段組織專業(yè)測試。報考人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比例各為50%。設置專業(yè)測試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專業(yè)測試成績占綜合成績比例分別為30%、30%、40%。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測試。考試時限為180分鐘,滿分為200分。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1.筆試時間:2017年1月7日(周六)上午9時至12時。
2.筆試地點:北京市、上海市。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時自行選擇筆試地區(qū),具體考場以準考證所載為準。
3.筆試成績:筆試成績預計于1月20日發(fā)布,屆時報考人員可自行登錄“公開招錄平臺”查詢。
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招錄崗位的筆試,與2017年國家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招錄公務員考試的筆試統(tǒng)一組織(同一考試),考試成績視為此次招錄考試的筆試成績。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公布的面試人員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參加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須達到合格分數線。有報考人員主動放棄面試機會的,可按該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進入面試;如遇達到合格分數線人數不足面試人員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定于2017年2月至3月,面試人員名單于面試前在“公開招錄平臺”公布。面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三)專業(yè)測試
設有專業(yè)測試的崗位,由各招錄單位于面試后組織專業(yè)測試。測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五、體能測評和人民警察職業(yè)心理素質測評
報考授予人民警察警銜崗位的人員,筆試成績排名進入面試比例范圍內的,須在筆試之后、面試之前,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進行體能測評,并開展人民警察職業(yè)心理素質測評。測評具體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