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自貢市高新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42人公告(4)
4.面試方式和成績計算:
(1)中小學教師崗位面試為普通中小學現(xiàn)行教材內容和教育教學常識測評。
①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包括微格課、普通話、粉筆字基本功檢測,非藝體學科占面試總分的95%;藝體學科占面試總分的80%;)。
?、诮逃虒W常識測評(口頭答辯);(占面試總分的5%)。
③藝體學科專業(yè)技能測試(只針對藝體學科,占面試總分的15%)。
(2)其他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崗位所要求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儀表及專業(yè)知識等。
教師崗位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50%折算后計入總成績;其他崗位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40%折算后計入總成績。
5.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xiàn)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教師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總成績×50%。
其他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總成績×40%。
六、體檢
面試后依據(jù)招考崗位及擬聘用人數(shù),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若以上情況成績再相同,則通過加試作出選擇確定排序。
體檢人員名單由自貢高新區(qū)招考主管機關通過自貢人事考試網公布。體檢由自貢高新區(qū)招考主管機關統(tǒng)籌安排,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由自貢市招考主管機關指定在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醫(yī)院出具的結論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在報考同一崗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參加體檢。
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主要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素質、業(yè)務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進行考察。在職人員征求原所在單位意見;非在職人員應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或其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往屆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查詢其人事學籍檔案作為考察依據(jù)。
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應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須提供以下材料到報考單位主管部門:
1.報考者如系在職公務員、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人員,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或持有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勞動)合同的有效證明材料;
2.報考者如系在編在職教師,須提供工作單位、教育主管部門、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或持有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勞動)合同的有效證明材料;
3.委培生、定向生報考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上述人員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由自貢高新區(qū)招考主管機關在參加該崗位面試者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條件不予聘用的,在參加該崗位面試者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經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
八、公示
各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確定擬聘用人員后,報自貢高新區(qū)招考主管機關統(tǒng)一在自貢人事考試網、自貢高新區(qū)管委會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內容為擬聘用單位、崗位及崗位代碼、姓名、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及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市招考主管機關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xiàn)的缺額,由自貢高新區(qū)招考主管機關在參加該崗位面試者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考核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九、審批及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齊全的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填寫《自貢高新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權限報自貢高新區(qū)管委會審核確認,對通過審核確認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限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未按時報到又無正當理由的,從該次公開招考報名之日起,1年內取消其參加自貢高新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者,一經查實,由自貢高新區(qū)招考主管機關按規(guī)定取消其聘用資格,其在2年內不得參加自貢高新區(qū)事業(yè)單位聘用工作人員考試。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