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省北塔區(qū)招聘60名教師公告(2)
7.報考人員必須自愿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文件關于考試紀律、誠信的規(guī)定,并在報名時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見附件3)。
8.每個崗位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的比例不得低于3:1才能開考,如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shù);初中語文、政治、歷史、體育四個崗位如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則將核減下來的招聘計劃調整到小學語文教師一崗位;初中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四個崗位如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則將核減下來的招聘計劃調整到小學數(shù)學教師一崗位;核減和調整招聘計劃數(shù)須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實施,同時在北塔區(qū)政府網(http://www.beita.gov.cn)予以公示。
9.報名期間資格初審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10.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于2018年6月14日至15日正常上班時間內持身份證原件到北塔區(qū)政府機關大樓6樓634會議室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同放棄考試資格。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為6月16日9:00-11:30,初中語文、小學語文教師崗位考試時長為150分鐘,其它崗位為120分鐘。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崗位專業(yè)相對應的高中文化知識、教育學、教育心理學;音樂、體育、美術、幼兒園教師崗位為高中語文知識、相應的專業(yè)知識、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3.成績合成:筆試總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60%。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及入圍面試名單在北塔區(qū)政府網(http://www.beita.gov.cn)公布。
(三)資格復審
1.筆試后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2.資格復審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
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如最后一名入圍人員有多名筆試成績相同者,則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
3.資格復審內容。報考人員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職在編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4.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考試資格。提交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復審不合格。
5.資格復審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復審和資格復審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崗位擬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四)面試
1.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最后一名面試入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且資格復審合格的,則一并進入面試。如實際參加筆試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數(shù)為1:1的比例,則筆試成績須達到本次教師招聘考試參加面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數(shù)或筆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面試,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程序。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北塔區(qū)政府網和面試通知單。參加面試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面試通知單原件及筆試準考證,證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方式:
體育、音樂教師:
上微型課(10分鐘)、技能展示(5分鐘)
面試成績由微型課占50%、技能展示占50%合成。
音樂教師限聲樂特長展示;體育教師技能展示田徑項目限100
米跑、急勻跳遠,球類限籃球、乒乓球、羽毛球特長展示。
美術教師:
上微型課(10分鐘)、技能展示(60分鐘)
面試成績由微型課占50%、技能展示占50%合成。
技能展示限素描、水彩、國畫、速寫、水粉畫特長展示,自備繪畫工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