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師范大學第二批教師崗位(含輔導員)公開招聘公告(22人)
2021湖南師范大學第二批教師崗位(含輔導員)公開招聘22人公告
湖南師范大學創(chuàng)建于1938年,位于歷史文化名城長沙,主校區(qū)西偎麓山,東瀕湘江,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2018年進入教育部與湖南省政府共建“雙一流”高校行列。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fā)〔2019〕1號)要求,結合學校工作需要,面向海內外公開招聘教師?,F(xiàn)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jiān)督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學校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xié)調等事宜。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三)堅持人崗相適,注重專業(yè)能力和綜合素質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以教育部學科目錄為準;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行政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崗位14個;招聘計劃22名,全為專業(yè)技術崗位(詳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rst.hunan.gov.cn/)、湖南師范大學網站(http://www.hunnu.edu.cn)等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1年5月26日至5月31日。
2.報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網絡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請應聘者登陸湖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點擊“人才招聘”欄目中相應模塊進入報名系統(tǒng),注冊賬號,填寫報名信息,并分類上傳本人有效身份證、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等。2021年的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學信網下載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需蓋學校公章)。應聘者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3.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我省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可以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符合職位資格條件且不限專業(yè)的招錄職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學生干部任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須加蓋單位公章。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2021年4月30日為截止日期。
(三)資格審查
學校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在應聘學院(學術帶頭人、專任教師崗位)或人事處(中學教師、輔導員崗位)網站公布。
(四)考核
1.開考比例
1—8號崗位為高層次人才崗位,不設置開考比例。
9-14號崗位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shù)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核方式
(1)1—8號崗位采取“學術評議”和“教學水平及綜合素質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兩項考核各占綜合成績的50%。
學術評議:主要對考核對象提供的學術成果(兩件代表作)進行評議。
教學水平及綜合素質考核:采取授課等形式進行,主要對考核對象進行教學水平、教學能力考核和綜合素質考察。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85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考核結果在應聘學院網站公布。
(2)9號崗位采取“筆試”和“試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60%、試教占綜合成績的40%。
筆試: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主要測評考核對象數(shù)學解題能力。
試教: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入圍試教人選。采取授課的形式進行,主要對考核對象進行教學水平、教學能力考核考察。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70分(含70分),如應聘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己私Y果在人事處網站公布。
(3)10-14號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兩項考核各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筆試。筆試主要考察應聘者對輔導員職業(yè)能力相關知識的掌握程度以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采取閉卷方式。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的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業(yè)務素質、綜合分析及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等。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70分(含7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己私Y果在人事處網站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綜合成績相同的,1—8號崗位以學術評議成績排名為準,9號崗位以筆試成績排名為準,10-14號崗位以面試成績排名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shù)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身心健康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師范大學人事處網頁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保險、福利及校內績效工資等待遇。學校為新聘用的優(yōu)秀博士專任教師提供人才引進待遇,具體根據引進人才的學術背景、學術水平、科研成果等協(xié)商。
咨詢電話:0731-88872231(學校人事處)
舉報電話:0731-88872206(學校監(jiān)察處)
附件:2021年第二批教師崗位(含輔導員)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湖南師范大學
2021年5月17日
附件:2021年第二批教師崗位(含輔導員)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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