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蘇鎮(zhèn)江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25人)
為進一步優(yōu)化市級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jù)有關文件精神,經(jīng)研究,組織開展2023年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1.公開遴選職位:二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職位;
2.公開選調職位:鄉(xiāng)科級副職領導職位。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公開遴選
1.報名范圍:
公開遴選面向鎮(zhèn)江市縣級市(區(qū))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縣級市(區(qū))機關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中央、省級和市級機關設在縣級市(區(qū))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機構)符合上述范圍的人員,也可報名。
2.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專業(yè)素養(yǎng),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
(4)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其中新錄用的縣級機關公務員應當在縣級機關工作3年以上,選調生報考的須為2020年之前錄用,2015年以后新錄用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應在本級機關(單位)工作滿5年;
計算工作經(jīng)歷年限的時間截至2023年8月。
(5)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jīng)歷;
(6)所在機關層級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
(7)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符合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
(1)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優(yōu)惠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7)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不符合任職回避有關規(guī)定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開選調
1.報名范圍:
我市國有企業(y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2.報名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江蘇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下列工作經(jīng)歷和任職資歷;
國有企業(yè)管理人員應任市屬企業(yè)中層以上領導職務或者為縣(市、區(qū))屬企業(yè)領導班子成員;事業(yè)單位管理人員應任與擬選調職務職級相當?shù)念I導職務、管理崗位等級。專業(yè)技術人員應任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2年,或者已任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
計算工作經(jīng)歷、任職經(jīng)歷年限的時間截至2023年8月,現(xiàn)任職務、崗位等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2)具有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jīng)歷;
(3)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7年8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規(guī)定的晉升至擬任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不符合任職回避有關規(guī)定的;
(9)尚在試用期或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計劃職位、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23年鎮(zhèn)江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報考人員如需咨詢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請按職位表公布的電話與相關單位聯(lián)系。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報名、資格初審采用網(wǎng)絡方式進行。報名網(wǎng)址:鎮(zhèn)江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http://hrss.zhenjiang.gov.cn/ks)。報名時間為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7日12:00;資格初審時間為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9日12:00。
每名報名人員限報1個職位。報名人員應按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填寫虛假信息的,取消報名資格,記入公務員誠信檔案。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單位依據(jù)報名人員提供的報名信息及時進行資格初審,必要時可聯(lián)系報名人員,要求其提供身份、學歷等證明材料。資格初審不通過的,應說明理由;對信息填報不全的,應注明需補充的內容。報名后,及時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改報其他職位。
報名結束后,各職位有效報名人數(shù)與遴選、選調人數(shù)應達到筆試開考比例。開考比例原則上為5: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減少遴選、選調人數(shù),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減少遴選、選調人數(shù)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確因工作需要,比例達不到5:1但達到3:1的職位,經(jīng)公開遴選、公開選調單位申請,報市委組織部同意后,可繼續(xù)開考。報考取消職位的報名人員,可于2023年5月31日9:00至12:00登錄報名網(wǎng)站改報其他職位。
通過資格初審及照片審核的人員,于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30日12:00登錄鎮(zhèn)江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繳費確認。逾期未完成網(wǎng)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其中,未成功改報其他職位的,退還費用。
報名成功的人員,于2023年6月14日至6月16日登錄報名網(wǎng)站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實施,主要測試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不指定考試范圍。滿分100分。筆試時間為2023年6月17日上午,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須持本人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參加筆試人員可于2023年6月下旬登陸報名網(wǎng)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單位按遴選、選調人數(shù)5: 1的比例(參加筆試人數(shù)未達該比例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資格復審人員。
(四)資格復審
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單位組織實施資格復審,考生須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證明符合報名條件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省委組織部選調生還需市委組織部干部隊伍建設規(guī)劃辦同意,市、區(qū)考生還需當?shù)亟M織部門同意,同意報考證明經(jīng)公開遴選、公開選調單位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單位報市委組織部同意后,在同職位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五)適崗評價和面試
1.適崗評價。結合職位需求,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單位統(tǒng)籌使用履歷分析、業(yè)績評價、專業(yè)能力測試等方式,對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進行適崗評價,適崗評價滿分100分。適崗評價具體時間、地點、方式等,由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單位另行通知。
2.面試。面試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實施,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應具備的基本能力素質,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形不成競爭的職位,面試成績需達到65分。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20%、適崗評價占40%、面試成績占40%的權重合成考試綜合成績。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按照與遴選、選調人數(shù)不高于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差額考察對象。如綜合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如面試成績也相同,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
考察前,按規(guī)定應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入圍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提交的視為個人放棄,按考試綜合成績高低依次遞補。考察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單位負責實施。
遴選、選調部門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根據(jù)職位要求,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政治業(yè)務素質以及與遴選、選調職位的適合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履職能力,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過硬、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市級機關。
考察可以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民主測評、履歷分析、發(fā)放征求意見表以及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應當查核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況(如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違紀違規(guī)情況和社會信用記錄等),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疾鞂ο笞栽阜艞夊噙x、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無故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公開遴選、選調單位黨組(黨委)根據(jù)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與遴選、選調人數(shù)1:1的比例,原則上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擬遴選和擬選調人員。
(七)公示、辦理相關手續(xù)
1.公示。擬遴選人員名單在市委組織部網(wǎng)站公示,擬選調人員在市委組織部網(wǎng)站、選調部門和擬選調人員原單位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出現(xiàn)不符合條件和其他特殊情況的,經(jīng)報市委組織部同意后,由遴選、選調單位黨組(黨委)研究決定是否遞補,并報市委組織部同意。
2.辦理相關手續(xù)。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選調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規(guī)定程序,由遴選和選調單位報市委組織部審批,辦理相關手續(xù)。公示后、調動前不得突擊提拔。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遴選、選調資格。
3.任職。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單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根據(jù)公告明確的職務(職級)層次對擬遴選和擬選調人員予以任職。
四、政策咨詢電話及有關信息發(fā)布網(wǎng)址
1.對遴選和選調職位的資格條件等問題需要咨詢時,可直接與遴選或選調單位聯(lián)系,咨詢電話見職位表。
如仍有疑問,還可撥打下列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511-84435702;
考務技術咨詢電話:0511-84425552、0511-84432609;
監(jiān)督電話:0511-12380。
2.信息發(fā)布網(wǎng)址:鎮(zhèn)江黨建網(wǎng)(http://www.zjdj.gov.cn),鎮(zhèn)江市人事考試考工服務平臺(http://hrss.zhenjiang.gov.cn/ks)。
附件:2023年鎮(zhèn)江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xls
中共鎮(zhèn)江市委組織部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