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肅酒泉金塔縣消防救援大隊公開招聘消防工作人員15人公告
為有效解決消防救援隊伍人員缺額的現(xiàn)狀,提升全縣消防救援隊伍的綜合救援能力,結合大隊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名政府專職消防員,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錄,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
二、招聘計劃
此次計劃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15名,專職從事滅火救援崗位。
本次招聘的政府專職消防員不具有公務員身份及事業(yè)編制身份,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在大隊統(tǒng)一指揮、管理和監(jiān)督下,開展滅火救援、搶險救災、通信保障等工作,協(xié)助開展消防監(jiān)督檢查、消防宣傳教育等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身心健康,無精神疾病史,無遺傳、慢性或傳染性疾病,體檢合格;
3.熱愛且自愿從事消防工作,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安排;
4.具有酒泉市戶口;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條件
1.男性,年齡18至26周歲(1998年11月21日—2006年11月21日期間出生),高中及以上學歷,體形測試符合要求。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或擁有B2以上駕駛資質者,年齡可放寬至28歲(1996年11月21日—2006年11月21日期間出生);
2.無違法犯罪記錄,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吃苦耐勞精神;
3.工作時間實行24小時執(zhí)勤值班、輪休制度,能接受夜間工作。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4.被軍隊除名或開除軍籍的;
5.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7.現(xiàn)役軍人、非應屆的在校學生(含在讀未畢業(yè)的研究生、本科生、高中生);
8.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9.曾擁有海外國籍的;
10.其他不適合從事消防救援工作和不宜錄用的情形的(含2年內無故從政府專職消防隊離職的)。
(四)優(yōu)先條件
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yōu)先聘用以下人員: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消防救援指戰(zhàn)員遺屬;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指戰(zhàn)員;
3.見義勇為人員、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個人;
4.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和專門技能人員;
5.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優(yōu)先錄用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1月21日—12月1日(節(jié)假日正常報名)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3.報名地點:金塔縣消防救援大隊辦事大廳(金塔縣嘉美假日大酒店東側300米處)。
4.報名及政策咨詢電話:15009492876、0937-4422510
5.報名要求: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本人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要真實準確,報名信息一經提交,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中誤報、錯報等問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6.報名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
(1)《金塔縣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報名登記表》和《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見附件);
(2)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專業(yè)資格證、退役軍人持《退役證》、駕駛證等有關證件原件及2份復印件,有工作單位的需同時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色照片5張;
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須真實、準確,相關證件不得以證明材料代替,凡報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齊全的,不予報名;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二)資格審查和體型測試
根據(jù)報名情況,對符合報名條件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現(xiàn)場體型測試,資格審查和體型測試合格者方可予以報名。
體型測試標準為:不超過標準體重的30%,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其中標準體重Kg=身高cm-110cm。
(三)測試考核
測試考核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邀請相關部門監(jiān)督。報名人員須持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按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測試考核。
1.體能測試。資格審查和體型測試合格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參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招錄體能測試及標準》和《應急救援業(yè)務訓練與考核大綱》實施,按照《金塔縣消防救援大隊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員體能測試項目及標準》執(zhí)行。參加測試人員自帶運動服、運動鞋。
2.面試。面試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辦法,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身體形態(tài)、儀容儀表、語言表達、交流溝通和業(yè)務能力等內容。
報考考生按照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末尾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如達不到1:2的,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按照實際參加體能測試考核合格人數(shù)參加面試。
面試進行現(xiàn)場百分制考察評分。面試小組應對每位應招人員客觀、公平、公正地進行評價,集體現(xiàn)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匯總成績。
3.綜合成績=體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體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第三位小數(shù)進行四舍五入。
(四)政治審查
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進入政治審查環(huán)節(jié),審查內容主要包括本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等。如發(fā)現(xiàn)本人有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曾被治安管理處罰、收容教育和強制隔離戒毒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不予聘用。本人或家庭成員由于違法亂紀被公安機關立案的,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不予聘用。有酒駕、醉駕及嚴重交通肇事行為的,不予聘用。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不予聘用。
(五)體格檢查
體檢參照《應征入伍公民體格檢查標準》。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將予以淘汰。
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由個人承擔。
體檢時間、地點由金塔縣消防救援大隊另行通知。
(六)人員確定
根據(jù)綜合成績和體檢結果,由招聘領導小組提出擬招錄人員名單,在金塔縣內媒體及微信公眾號和金塔縣消防救援大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由金塔縣消防救援大隊按程序辦理培訓手續(xù)。
(七)人員聘用
公示結果無異議的,由金塔縣消防救援大隊統(tǒng)一組織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崗前培訓。培訓合格人員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培訓期計入合同年限,初次簽訂合同期限為1年,合同期滿若工作需要,經考核合格的可續(xù)簽合同。培訓不合格或業(yè)務能力無法勝任崗位者,取消聘用資格。
建立后備補錄人員庫(從面試但未被聘用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后備期1年。1年內因取消聘用資格、放棄、離職、除名等原因出現(xiàn)缺額需要增補人員時,按程序補錄。
五、工作時間和地點
由金塔縣消防救援大隊統(tǒng)一分配,實行準軍事化管理,與編制消防員共同承擔執(zhí)勤、滅火和搶險救援工作。實行輪休制度,工作時24小時駐勤。
六、工作待遇和薪金
正式聘用人員享受以下待遇:
1.按照現(xiàn)有政府專職消防員工資標準發(fā)放薪酬及高危補助、執(zhí)勤補貼、現(xiàn)場救援補貼等,保障食宿和被裝,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統(tǒng)一辦理社會保險。
2.在規(guī)定范圍內,享受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優(yōu)待政策。
3.鼓勵政府專職消防員在職期間參加各類職業(yè)技能培訓、鑒定,符合相應條件的優(yōu)先推薦參加國家行政編制消防員招聘。
4.按照《消防員職業(yè)健康標準》開展職業(yè)健康監(jiān)護,建立職業(yè)健康檔案。
七、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本次招聘工作資格審查貫穿始終,凡弄虛作假或有違規(guī)行為者,無論何時發(fā)現(xiàn),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金塔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解釋。
附件1:金塔縣消防救援大隊公開招聘消防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附件2:金塔縣消防救援大隊公開招聘消防工作人員體能測試項目及標準。
金塔縣消防救援大隊
2024年11月22日
原文標題:金塔縣消防救援大隊公開招聘消防工作人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6RLe8mBuAUnk3nOw9-gv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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