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及《關于做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豐府辦[2010]132號)文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豐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組織2010年下半年豐順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ㄒ唬碜o中共產(chǎn)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者技能條件;
?。ㄋ模┻m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職位的條件要求,詳見《2010年下半年豐順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表》(附件1);
?。﹫罂寄挲g的計算截止到2010年12月24日。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時間
1、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身份證、戶口證明、學歷證書、其他相關證書等資料(附小一寸照片三張),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應聘者,還需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交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tǒng)一審核(詳細報名地址見附件3)。考試前1-2天到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領取筆試準考證。
2、報名時間:2011年 1月6日至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并填寫《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附件2),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3、每個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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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根據(jù)縣物價部門核定的考試收費標準,每位考生收取報名費和考務費共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