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警車整治不是一時的,不是整幾個月一陣風就完了,這是一項長期的工作,當前要做的一項重點工作就是抓緊清理、規(guī)范警車牌照。”近日,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舒曉琴在談及警車整治工作時提出,要科學合理地制定警車配備標準,定編標準確定后,全省警車全部更換警牌,“這樣,不管是借出去的,還是超配、濫配的,全部重新?lián)Q牌照;沒有換牌的,發(fā)現(xiàn)后收繳牌照,不準上路。”
今年2月份以來,江西省開展了公安機關警車專項治理工作。截至6月上旬,江西省共消除警車交通違法記錄91960條,消除率為95%;為2000余輛“問題警車”補辦注冊登記手續(xù);整改違規(guī)警車557輛,收繳號牌527副。公安部先后3次就江西警車專項治理工作給予高度贊揚,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全國推廣“江西經(jīng)驗”。
“江西動手早,工作主動,力度大,省政法幾家聯(lián)動,先取消專段牌照,然后在全省開展警車整治,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效。”舒曉琴提出,警車整治工作要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要繼續(xù)堅持政法各部門聯(lián)動,公安機關要充分履行管理職能,“因為所有警車都是公安管的,只要是警車,公安部門都可以檢查,但公安機關首先要管理好自己的警車,其他政法部門要加強對本部門、本系統(tǒng)的警車管理,服從和配合公安機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