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權的概念與層次
(一) 人權的概念
1。人權的主體是人的個體(自然人) 和群體(包括團體、集體等范疇) 。 www.Examda.CoM考試就到考試大
2。人權的客體乃是人為了在自然界和社會生存、活動和發(fā)展所必需的諸種物質的和精神的條件,即各種物質和精神的需要和禮儀。
3。自由是人權的內容要素,平等是人權的形式要素。
4。人權不是天賦的,也不是理性的產(chǎn)物,而是歷史地產(chǎn)生的,最終是由一定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 來源:www.examda.com
(二) 人權的層次
1。第一個層次:應有權利。人權首先是一種道德權利,屬於應有權利的范疇,即基於人的本性和本質所應該享有的權利。
2。第二個層次:法律權利。人權不同于公民權。人權是公民權構成的基礎和源泉。公民權勢由人權所派生,是它的重要的政治法律表現(xiàn)。公民權不過是一種更加政治化、法律化的人權而已,不過是人權的一個部分、一個層次、一種特定的表現(xiàn)方式。
3。第三個層次:實有權利。 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二、法與人權的一般關系
(一) 人權可以作為判斷法律善惡的標準 本文來源:考試大網(wǎng)
人權對法的作用體現(xiàn)在:
1。指出了立法和執(zhí)法所應堅持的最低的人道主義標準和要求;
2??梢栽\斷現(xiàn)實社會生活中法律侵權的癥結,從而提出相應的法律救濟的標準和途徑;
3。有利于實現(xiàn)法律的有效性,促進法律的自我完善。 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wǎng)站(www.Examda。com)
(二) 法式人權的體現(xiàn)和保障
1。與其他保護手段比較,法對人權的保障具有如下明顯的優(yōu)勢:
(1) 它設定了人權保護的一般標準,從而避免了其他保護(如政策) 手段的隨機性和相互沖突的現(xiàn)象;
(2) 人權的法律保護以國家強制力為后盾,因而具有國家強制性、權威性和普遍有效性。
2。人權與法律權利的關系具體表現(xiàn)為:
(1) 一方面,人權的基本內容是法律權利的基礎,只有爭得了最基本的人權,才能將一般人權轉化為法律權利;
(2) 某一方面, 法律權利是人權的體現(xiàn)和保障。 來源:考試大
3。至於哪些人權能轉化為法律權利,得到法的保護,取決于以下因素:
(1) 一國經(jīng)濟和文化的法制狀況。
(2) 取決于某個國家的民族傳統(tǒng)和基本國情。
三、人權的法律保護事件
1。人權的法律保護在實踐中主要表現(xiàn)為國內法的保護。
2。自“二戰(zhàn)” 以后,人權問題已經(jīng)大規(guī)模地進入了國際法領域。
國際人權法大體包括四類:
(1) 人權憲章類; 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wǎng)站(www.Examda。com)
(2) 防止和反對種族歧視類;
(3) 特殊主體(社會弱者) 人權保護類;
(4) 戰(zhàn)時國際人道主義保護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