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2012年考試錄用檢察院工作人員
資格復審和司法警察體能測試等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
根據湘組〔2012〕31號《關于做好2012年全省公開考試錄用法院、檢察院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現(xiàn)將我市2012年考試錄用檢察院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筆試成績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
二、資格復審時間:2012年6月25日(中午不休息)。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務請于6月24日8:30之前到市檢察院辦公樓一樓大廳集合,進行體能測試。
三、資格復審地點:市檢察院政治部323室。
四、注意事項:
1、考生需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攜帶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所在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以及所報考職位要求具備的有關資格證書(如 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工作證明(僅指未滿五年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參加資格復審。(注:大學本科應屆畢業(yè)生憑通過司法考試的成績單和司法部門證明可視為取 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
2、以上所有證件、證書和證明都需要提供原件,另復印一份備查。
3、資格復審工作原則上要求考生本人親自參加,考生本人如有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參加的,必須電話向市檢察院政治部報告同意,并出具授權委托書由他人代為參加資格復審。
4、考生在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無法打通或者關機、停機,考生本人又不主動與市檢察院政治部聯(lián)系的以及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將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遞補。
咨詢電話:郴州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0735-2280037。
郴州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