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經(jīng)縣編委會議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部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招考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和條件:(見附件)
說明:縣食安辦是指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二、招考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公告時間:2011年11月16日—11月23日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11月21日上午8點—11月23日下午5:30
2、報名地點:縣人事局考試培訓中心
3、報名要求:報名時報告對象須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報考職位4的人員須提供會計證原件和復印件;報考職位1的人員如有造價師資格證則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費每人200元。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審查工作分初審和復審。
1、初審:資格審查在報名現(xiàn)場進行,根據(jù)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
2、復審:由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在報名結束后集中進行,在復審中發(fā)現(xiàn)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取消考試資格。
3、當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5:1的開考比例時,將相應調(diào)減招考計劃(職位3除外)。
4、2011年11月25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到縣人事局考培中心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考試總成績的60%和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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