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簡章—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考核—體檢—考察(含資格終審)—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
五、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網(wǎng)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wǎng)站為長沙考試網(wǎng)(http://www.csks.gov.cn),不設現(xiàn)場報名。
2、時間:報名時間暫定于 7月18日上午9:00— 7月23日17:00。準考證打印時間為8月8日上午9:00— 8月10日上午12:00。
3、報名要求:
(1)招聘條件以本公告為準。
(2)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
4、開考比例:各崗位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的比例達到5:1(含5:1)方可開考。
5、報名需上傳以下材料:(上傳到郵箱894597963@qq.com,郵件名稱為:應聘崗位+姓名。)
骨干教師崗位:《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計算機證、《工作經歷證明》(或相關證書證明)和一寸電子相片。
畢業(yè)生崗位:《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計算機證和一寸電子相片(注:2012年的應屆畢業(yè)生可暫提供《身份證》、《學生證》、計算機證、加蓋畢業(yè)院校就業(yè)部門印章的《就業(yè)推薦書》,但資格終審時須提交《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
六、筆試
1、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應具備的專業(yè)知識,教育綜合知識(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心理學和課程改革新理念等)兩科;專業(yè)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卷面滿分均為100分,按7∶3的比例合成為筆試總分;不指定考試指導用書。
2、筆試暫定于2012年8月11日(星期六)上午進行。具體筆試地點及時間見《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正式有效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3、2012年8月22日(星期三)開始,可在長沙考試網(wǎng)查詢筆試成績。對筆試成績有異議者可在8月23-24日上午12:00之前到長沙大學附屬中學辦公室遞交書面查分申請(附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復印件),并于8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領取查分結果。
七、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專業(yè)知識成績高低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將于8月28日在長沙考試網(wǎng)公布,同時公布資格復審具體地點。
2、資格復審時間暫定為8月30日—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報名時所上傳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3、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考核資格,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筆試成績相同,以專業(yè)知識成績高低確定)。遞補不超過兩次。
八、考核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考核環(huán)節(jié)。
2、考核由面試和試教構成,考核滿分100分,考核成績按面試成績占20%,試教成績占80%合成。考核時間、地點及具體考核方案將在長沙考試網(wǎng)發(fā)布。
九、成績合成
1、考生筆試成績、考核成績按4:6的比例合成考生綜合成績。
2、綜合成績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進入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