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無錫市2012年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簡章》的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我市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及資格復審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根據(jù)《無錫市2012年選聘簡章》明確的選聘人數(shù)(惠山區(qū):8名(限男性);北塘區(qū):6名(限男性))及相關規(guī)定,按我市選聘計劃1:3的人數(shù)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分別確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如下:
報考地區(qū) | 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
---|---|
惠山區(qū) | 94 |
北塘區(qū) | 95.5 |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5月23日(周三)上午9:00-12:00。
資格復審地點:無錫市老干部活動中心四樓會議室(無錫市清名路318號,清揚路茂業(yè)百貨對面)。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請按規(guī)定時間、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如委托他人代辦,代理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三、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
1.升學時戶籍所在地的證明材料(戶口簿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2.身份證
3.學生證
4.《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
5.與網(wǎng)上報名時照片相同的1寸照片2張
6.由所在院、校黨組織出具的政治面貌情況的證明材料(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提供)
7.由所在學校、院系、班級出具的擔任各級學生干部的聘書或任職證明材料(最少一份,非中共黨員、非中共預備黨員提供)
8.獲得各級各類獎勵(包括獎學金等)證書(最少一份,非中共黨員、非中共預備黨員提供)
9.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等組織推薦相關材料(參加我省組織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江蘇大學生志愿服務蘇北計劃”等活動的本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yè)生提供)
上述材料均需攜帶原件,其中第1、第2、第3、第4項需同時準備復印件(一份),復印件請考生在資格復審前自行準備。
考生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與網(wǎng)上報名填寫一致。與選聘資格相關的材料必須齊全,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面試資格??疾旆e分涉及到的證明材料以資格復審當天上交的材料為準。
如有不明事項可致電(0510)81820838、81820839咨詢。
請考生相互告知。
《2012年無錫市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
無錫市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