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區(qū)2009年公開招考公務員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北京市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guī)定,平谷區(qū)面向社會人員公開招考公務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
本次招考共涉及平谷區(qū)1個職位(具體詳見附件1《平谷區(qū)2009年公開招考公務員職位表》)。
二、報名條件
報考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敬業(yè)精神和道德修養(yǎng),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備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取得《北京市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證書》(有效期內);
(四)具備招考職位要求的其它相應條件;
(五)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
三、報名方法
(一)報名時間
2009年5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二)報名地點:平谷區(qū)人才服務中心(綠谷人才市場),平谷區(qū)新平東路3號。
(三)報名所需材料
報考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北京市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證書》(有效期內);
2、身份證;
3、戶口本;
4、學歷、學位證書;
5、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張;
6、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
聯(lián)系人:劉亞東
聯(lián)系電話:69968167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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