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解決我旗公檢法機關警力不足問題,增強公檢法機關執(zhí)法水平和維穩(wěn)能力,促進本地大學生就業(yè)。為保證招錄工作公開、公正、公平,體現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用原則,根據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自治區(qū)人事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內人發(fā)〔2009〕83)文件精神,旗委、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報赤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公檢法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工作人員。
一、招錄計劃
公檢法機關公開招錄事業(yè)單位人員30名。具體崗位設置見附表(《2011年度阿魯科爾沁旗公檢法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錄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二、招錄人員基本條件
招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品德良好,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服從分配;
3、出生地或生源地為阿旗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未在行政事業(yè)單位正式就業(yè)的畢業(yè)生(專業(yè)不限);符合上級政策規(guī)定條件,在阿旗服務(包括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社區(qū)民生”、“三支一扶”大學生,可以直接報考;
4、1981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規(guī)定的身體條件且不得有紋身;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具體要求詳見各用人單位的崗位需求表。
三、公開招錄考試內容
本次公開招錄考試包括公共科目筆試、面試兩項內容。
(一)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二)面試根據崗位需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公共科目筆試、面試工作均委托赤峰市人事考試機構組織實施。
四、公開招錄報名
(一)報名采取實地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地點:旗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二)報名時間為2011年8月8日至2011年8月13日下午5時,過期不予補報。
(三)報考人員先行到科爾沁綠原網上下載《2011年阿魯科爾沁旗公檢法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錄工作人員報名表》,準確錄入個人信息后用A4紙打印(一式兩份),本人確認簽字后,進行報名。報名考試費200.00元。
(四)報考人員必須本人報考,并攜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張和同一版本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電子版。報名時還需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畢業(yè)證、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原件、“四類”服務人員期滿證書、就業(yè)報到證及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學籍檔案。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應考人員須對在報名時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錄用的,責任自負。對于弄虛作假,造成不良影響的,追究相應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五)應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本招錄方案,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根據個人志愿,按設定的崗位報名;每個應考人員只能報考本次招錄其中的一個崗位,不得兼報不同單位的崗位;應考人員報名后,不得要求更改報考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