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筆試內(nèi)容為科目A的,筆試成績(含加分)和面試成績以6:4的比例計入考試總成績(百分制)。筆試內(nèi)容為科目B的,筆試成績(含加分)和面試成績以7:3的比例計入考試總成績(百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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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筆試科目:科目A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公共基礎》;科目B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醫(yī)學基礎知識》。
2.筆試計分方法:筆試成績?yōu)?00分,筆試內(nèi)容為科目A的,《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各占筆試成績的50%,筆試內(nèi)容為科目B的,《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占筆試成績的60%,《醫(yī)學基礎知識》占筆試成績的40%。
3.筆試時間:2011年9月24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4.開考比例:招聘崗位和報名應聘人數(shù)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報名人數(shù)少的個別崗位,可放寬至1:2)。如達不到上述比例,由區(qū)公招領導小組決定相應調(diào)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并于2011年9月14日在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www.cdpta.gov.cn公布。已繳費但招聘職位被取消的報考者,可于2011年9月16日23:59前轉(zhuǎn)報其它符合條件的招聘職位,也可于2011年9月23日16:00前憑本人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逾期不再受理。
5.政策加分
(1)加分條件
經(jīng)組織選派或招募的服務基層大學生志愿者,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截止報名結(jié)束時未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的,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享受筆試成績(兩科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申報方式
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者,需提供所在區(qū)(市)縣項目主管部門出具蓋章的證明材料(內(nèi)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所屬項目計劃、服務單位、服務年限、考核合格、未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待報名成功后于2011年9月15日17:00前交區(qū)公招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辦理加分手續(xù),咨詢電話:86745457。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6.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2011年9月30日通過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www.cdpta.gov.cn、錦江人事人才網(wǎng)www.cdjjrc.com公布。
7.查分申請: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可于2011年10月8日至9日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向區(qū)公招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申請查分。
?。ǘ┵Y格復審
1.復審通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根據(jù)面試開考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復審名單、時間及地點與筆試成績同時在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www.cdpta.gov.cn、錦江人事人才網(wǎng)www.cdjjrc.com公布。
2.復審方式: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及《應聘資格審查表》,并交驗應聘條件規(guī)定的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復審合格者領取《面試通知書》。
3.復審要求:資格復審時,如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將取消其面試資格,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而產(chǎn)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