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1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招錄同類其他達到比例的職位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目前,省上還未公布達到比例職位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故無法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擬將體檢延期,具體時間將在樂山人事考試網(wǎng)上公告,請考生密切關注。
本公告未盡事宜,請咨詢(電話:2442969、2441824、2499213)。
中共樂山市委政法委 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樂山市公安局 樂山市公務員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