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兵團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yǎng)公務員簡章
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12年8月15日10:00時—8月21日18:00時(北京時間,以下類同)
網(wǎng)上繳費時間:2012年8月15日10:00-8月22日18:00時
準考證打?。?012年9月10日-14日
筆試時間:2012年9月15、16日
》2012年新疆政法干警考試輔導課程 2012新疆政法干警QQ交流群:160257392
為加強政法干部隊伍建設,培養(yǎng)政治業(yè)務素質高、實戰(zhàn)能力強的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才,完善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機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規(guī)定,2012年,兵團采取公務員錄用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相結合的方式,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和退役士兵,統(tǒng)一錄取,定向培養(yǎng),為兵團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考培養(yǎng)190名公務員(其中法院系統(tǒng)3名、檢察院系統(tǒng)9名、公安系統(tǒng)100名、司法行政系統(tǒng)28名、監(jiān)獄系統(tǒng)50名)。
一、招考對象和條件
(一)招考對象
1.新疆戶籍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
2. 2012年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內(nèi)地生源畢業(yè)生。
3.新疆戶籍的各部隊退役士兵。
4. 定向在農(nóng)牧團場工作滿1年的各類高校畢業(yè)生和在疆服務滿1年的的四項目人員(“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連隊)任職工作”、“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
5.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2.近五年來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nèi)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未滿五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一條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4.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5.因違規(guī)、違紀和考核不稱職被取消錄用資格未滿三年的考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誠實守信,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5.年齡、學歷要求詳見《職位表》?!堵毼槐怼分?ldquo;25周歲以下”是指1986年8月14日以后出生的;“27周歲以下”是指1984年8月14日以后出生的。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考程序
報名、筆試(公務員考試、教育入學考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和公示。
(一)報名
1.網(wǎng)上報名
考生可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wǎng),填寫《2012年兵團基層政法機關定向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并傳送電子照片(證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規(guī)格,小于20K)。每位考生只允許選報一個職位。《報名表》中要填寫詳實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聯(lián)系電話。
網(wǎng)上報名時間:
2012年8月15日10:00時—8月21日18:00時(北京時間,以下類同)。
2.網(wǎng)上繳費
網(wǎng)上繳費時間:2012年8月15日10:00-8月22日18:00時。
根據(jù)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guī)定,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報名費15元,筆試費每科40元。參加教育入學考試每科23元。報考本科班和專科班的每人合計118元,報考法律碩士學位班的每人合計141元。
對享有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或師、團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經(jīng)筆試所在地人事局確認后,可減免部分筆試費用。享受減免政策的考生,不通過網(wǎng)上繳費,到所在地師人事局繳費,烏魯木齊地區(qū)的考生到兵團任職資格考試中心繳費。
3.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
繳費完成后下載打印《報名表》(一式2份,資格審查、面試時攜帶);注意:能打印《報名表》且繳費項注明已繳費,說明報名成功。
報考人員于2012年9月10日-14日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wǎng)站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下載打印準考證確有困難的,可到所在師人事局幫助獲取。
提醒考生注意:
根據(jù)《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報考者提供的申請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其本次考試資格且5年內(nèi)不得報考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