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省高陽縣中小學教師招聘115人公告(3)
2、體檢
體檢工作由人社局會同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在縣級以上醫(yī)院進行,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3、考核
考核由教育局會同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通過查閱學生檔案,調查原工作單位等方式,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水平、工作實績及遵紀守法等情況,并作出合格與否的評價。
(五)公示
根據(jù)考試、面試成績、體檢結果、考核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高陽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六)試用及聘用
1、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教育局進行崗前培訓,并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2、在體檢、考核及公示期間有人舉報并查實影響聘用而出現(xiàn)的空缺,分崗位按考生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
3、農村小學應聘成功人員具體崗位的確定,依據(jù)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選擇。
四、待遇
試用期間,執(zhí)行河北省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滿且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工資待遇。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執(zhí)行最低工資標準,待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后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非組織原因,2年內不能取得教師資格證者,自動解聘。經費形式為財政性資金基本保證。聘用后一律由所選總校根據(jù)工作需要進行安排,堅持在基層學校工作,5年內不準調入縣城任教,同時至少服務本縣教育6年。
五、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考生務必牢記: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筆試時間、領取《面試通知單》時間、面試時間、體檢時間等重要信息。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相關操作的,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報名和考試期間請務必保管好個人的證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被他人盜用及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咨詢電話:0312-6699577 0312-6699702
附件:1、 《高陽縣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查表》
高陽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