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系統(tǒng)考錄公務員面試公告
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系統(tǒng)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QQ交流群:2013年國考(214759540)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規(guī)定,為切實做好我省國稅系統(tǒng)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等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對象
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個職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未達到比例的職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調(diào)劑。面試人員名單及各職位筆試最低分數(shù)線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二、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為:2013年3月16日-3月18日。每天上午9:00開始,考生入圍封閉管理的時間為上午8:30,截至當天上午8:5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組織方式及地點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工作由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統(tǒng)一組織。面試地點為: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qū)銅盤路36號左海大廈,面試地點交通路線圖詳見附件三。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四、資格復審
考生須于2013年3月14日-3月15日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報考福建省國稅局機關和福州、寧德、莆田、泉州等地市國稅系統(tǒng)的考生請于3月14日8:00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報考漳州、龍巖、三明、南平等地市國稅系統(tǒng)的考生請于3月14日14:30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如果有考生無法在3月14日到達,可于3月15日8:00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地點為: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qū)銅盤路36號左海大廈,資格復審地點交通路線圖詳見附件三。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參加資格復審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3.《考試報名登記表》(從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下載、打印)。
4.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提交學生證;其他考生提交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
5.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提交所在學校蓋章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從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下載、打印)和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
6.社會在職人員提交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無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戶籍所在地街道或檔案托管單位出具證明材料。
7.留學回國人員提交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8.報考定向招錄“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考生,按照國家公務員局報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同時提交簽訂的基層服務合同或協(xié)議,以及服務期滿時的考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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