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山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2014年度山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jù)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要求,現(xiàn)將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面試確認
1、請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見附件1)于2014年2月11日中午12時前以電子郵件形式確認是否參加面試。
郵件發(fā)送至yangb@sxciq.gov.cn。郵件僅需在主題中注明“面試確認+職位代碼+姓名”即可。
2、考生主動放棄面試資格的,須在2014年2月11日中午12時前提交書面放棄聲明(注明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報考職位并由本人簽字聲明放棄面試,同時附身份證復印件),傳真至0351-6161641。凡考生放棄面試又未提交聲明的,我局將按規(guī)定報中央主管部門備案。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2014年2月18日全天。
復審地點:山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大樓四樓人事處(山西省太原市漪汾街8號,交通示意圖見附件2)
請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原件。
2、考試報名登記表(考錄專題網(wǎng)站http://bm.scs.gov.cn/2014/下載打印,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為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3、與報名職位要求匹配的外語考試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研究生學歷的考生還須攜帶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原件及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
5、近期1寸彩色照片4張。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jié)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