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東省公務員考試泰安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考公告
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報考人員登陸泰安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招錄機關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2、單位初審:招錄機關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含節(jié)假日)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
3、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于2014年5月30日9:00至6月3日16:00登陸泰安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其資格。繳費成功后,務必下載打印《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2014年6月17日9:00至6月20日16:00登陸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報考人員應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5月30日上午9:00至6月3日上午11:00到泰安市市政大樓C701室辦理現場確認和減免手續(xù)。提供的證明材料見《2014年泰安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附件2)。委托他人辦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個人二代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
對報考公安專業(yè)職位的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以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考錄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需向招錄機關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材料內容見附件2)。
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在面試前5天仍未向招錄機關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出現的職位上的人員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和體能素質測評。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公安專業(yè)科目三科。所有報考者均須參加申論、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公安專業(yè)科目三科考試,其成績方可有效。各職位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公安專業(yè)科目使用同一試題,申論考試試題按報考職位工作性質進行分類,其中:在機關單位中履行司法、行政執(zhí)法、法制工作職責,以及為社會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務的職位,申論考試使用A類試卷;履行財務管理、審計、經濟管理等工作職責的職位,申論考試使用B類試卷;除上述職位以外的履行綜合管理以及機關內部管理等職責的職位和鄉(xiāng)鎮(zhèn)機關的招考職位,使用C類試卷。
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用書為公安部編寫的《公安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為6月21日、22日兩天:
6月21日上午 9:00-10:30 公安基礎知識
6月22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6月22日下午 14:00-17:00 申論A、B、C類
筆試結束后,按照申論占35%、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占35%、公安基礎知識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錄用計劃和規(guī)定比例確定。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相同職位錄用計劃在10人以下的為1:3;10人(含10人)以上的為1:2。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職位,取消錄用計劃;達不到計劃錄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