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怒江州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云南省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日程安排,現將怒江州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不含法檢系統)資格復審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輪資格復審時間
2014年6月9日(星期一) 8:30—17: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1、報考州級單位崗位及地稅、工商系統崗位人員的資格復審地點: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穿城路235號)。
2、報考縣級及以下單位崗位人員的資格復審地點:報考地所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審核單位
1、州級單位崗位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
2、省屬駐怒江的地稅、工商系統崗位分別由州地稅局、州工商局審核。
3、各縣級及以下單位崗位由各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
四、審核單位聯系電話(詳見附件)
五、首輪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六、考生須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2014年畢業(yè)生如暫未獲得學歷(學位)證的,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名推薦表)、筆試準考證(可從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戶口冊或戶籍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這些材料在資格復審時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驗,同時提交這些證件及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各一份。
資格復審時仍為機關、事業(yè)、國有企業(yè)單位人員的,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具體材料及要求請詳閱《云南省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云南省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
七、審核確認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審核單位須在其提交的筆試準考證上蓋上資格復審合格章。蓋了合格章的筆試準考證一式兩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審核單位留存。
八、遞補
資格復審出現不合格人員的崗位,審核單位將按進入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人員須具備的條件組織開展資格復審遞補工作,遞補2次后,合格人數仍無法達到面試比例要求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進行網上確認。
第一次遞補資格復審時間:2014年6月13日(星期五)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第二次遞補資格復審時間:2014年6月17日(星期二)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遞補人員資格復審的地點以審核單位通知為準。
九、網上確認
網上確認時間:2014年6月30日9:00—2014年7月2日24:00。具體規(guī)定請閱公告及常見問題解答。
十、提醒事項
提醒廣大考生,認真及時地閱讀通知、公告及所有相關文件,知曉政策規(guī)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原因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請報考人員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電話暢通,因電話不暢導致無法接收到參加資格復審通知、遞補通知、面試通知等重要考試信息通知的,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無法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的相關后果。
附件:怒江州首輪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請點擊下載
中共怒江州委組織部 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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