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師范大學附屬實驗中學招聘中學教師公告(2)
七、體檢、考核與公示和聘用
1、體檢與考核:
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國家相關(guān)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合格的,由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zhì)、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2、公示
由用人單位根據(jù)考生的筆試、試講、體檢、考核情況,經(jīng)集體研究后,寫出書面報告,將擬聘用人選報河北師范大學人事處、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批準后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總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jié)論后決定是否聘用。
3、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jīng)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連同招聘情況報告、擬聘人員名冊、考試成績、體檢情況、考核材料及相關(guān)證件,按程序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相關(guān)審批手續(xù)。被聘用人員按相關(guān)政策規(guī)定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nèi)。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辦理相關(guān)手續(x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
1、《河北師范大學附屬實驗中學2014年公開招聘中學教師崗位條件表》
2、《河北師范大學附屬實驗中學2014年公開招聘中學教師崗位報名表》
河北師范大學附屬實驗中學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