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承德市平泉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96人)(3)
(六)公示??己撕细袢藛T作為擬招聘人選在平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張貼公示7天。公示期間有舉報違規(guī)違紀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按招聘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填寫《承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連同個人檔案、體檢表、考核政審材料、單位同意聘用的報告等相關材料,按程序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xù),并按管理權限報市委組織部或人社局備案。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nèi)。已聘用人員必須在本單位服務五年以上,方可流動。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簡章由平泉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平泉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314-6061191
特別提示:
請考生在報名時,務必填寫本人常用聯(lián)系方式,確保在招錄期間保持手機等通訊設備暢通,因通訊不暢影響報名、考試、體檢或考察的,后果自負。
點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