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招聘輔警195人公告(2)
3.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考人員應對網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錯誤、不全、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4.網上報名成功后,可于2014年9月22日10:00后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是否通過。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可于2014年9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頻道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考試方法、科目和內容
(一)筆試主要考核報考人員是否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質。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一科,筆試內容參照招錄公務員考試內容,涉及簡單數學推理及運算能力、判斷推理能力、言語理解與表達能力、資料分析能力和對報考人員應具備的通用知識的考查。
(二)筆試時間為2014年9月27日,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
(四)報考人員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直接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五)筆試結束后,在報考崗位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并以實際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名單。
筆試成績將于2014年10月15日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頻道公布。
六、招聘程序
(一)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于2014年10月16日至20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攜帶學校開具的正式證明)以及特殊崗位所需的等級、資格、資質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報考單位(詳見《招聘簡章》)進行資格復審。10月20日下午16:00后不再接受資格復審,未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
(二)面試事宜,以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政治處的電話通知為準。面試結束后,在報考崗位人員中根據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并以實際招聘人數120%的比例確定參加心理測試、體檢和政審的人員。每項測試結束后,結果不再一一通知,如未接到通知參加下一環(huán)節(jié)測試的,即被淘汰。
(三)根據招聘人數,對通過筆試、面試、心理測試、體檢和政審的報考人員,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招聘人選,與勞務派遣公司按規(guī)定程序訂立勞動合同,派遣到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相關輔警崗位上工作,試用期為2個月。
七、薪酬標準
詳見《招聘簡章》。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12333。
政策咨詢電話:88788017、88788021。
特此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