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廣東深圳市國際交流合作基金會招聘副秘書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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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廣東深圳市國際交流合作基金會招聘副秘書長公告
深圳市國際交流合作基金會是根據(jù)深圳市政府五屆一百一十二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成立的非公募基金會,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作為業(yè)務主管單位?;饡荚谀凵鐣α?、整合多方資源,推動深圳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快推進國際化城市建設?,F(xiàn)面向社會招聘該基金會副秘書長1名,條件如下:
一、主要職能
1.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按照《章程》規(guī)定行使權(quán)力,并經(jīng)理事長授權(quán)審批基金會財務收支工作;
2.主持基金會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決定;
3.參與基金會重大事項的決策;
4.協(xié)助理事長對基金會進行管理;
5.組織起草需提交理事會的各項工作計劃、方案、制度和工作總結(jié);
6.根據(jù)《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組織起草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報告;
7.籌備召開理事會的各項工作;
8.完成理事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策劃組織國內(nèi)外大型涉外活動、國際會議的豐富經(jīng)驗;
3.具有豐富的對外交往知識和經(jīng)驗;
4.懂外語,擅長英語演講;
5.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6.思想政治素質(zhì)好、愛崗敬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7.具有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8.有NGO或外事相關(guān)領域工作經(jīng)驗者優(yōu)先考慮。
有下列情況者,不予接受報名:
(一)受黨紀、政紀處分,正在接受司法機關(guān)立案偵查或紀檢監(jiān)察部門立案審查尚未解除的人員;
(二)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
(三)不符合擔任該職的其它情形。
三、報名
有意者請將個人簡歷和照片發(fā)送至:sfiec2014@126.com。
四、薪酬待遇(面議)。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國際交流合作基金會負責解釋。
深圳市國際交流合作基金會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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