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廈門海滄區(qū)政務信息中心招聘非在編雇用人員公告
福建備考交流QQ群:256675811
備考推薦:2015年福建省事業(yè)單位考試名師網絡課程班
2015年福建廈門海滄區(qū)政務信息中心招聘非在編雇用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海滄區(qū)政務信息中心擬對外招聘非在編人員5名,從事網絡建設管理和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工作的人員3名,從事綜合管理工作的人員1名,從事地方志編纂工作的人員1名。公布具體事項如下:
一、 招聘方式
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原則,通過統一專業(yè)考試、面試、體檢、考核、擇優(yōu)錄取。
二、 招聘范圍及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2. 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具有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服從管理,吃苦耐勞,認真負責,能夠適應加班,勇于應對復雜情況。
3、廈門市戶籍;
4、年齡35周歲以下;
5、身體健康標準參照公務員招錄條件;
6、學歷及專業(yè)要求如下:
A)網絡建設管理和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崗(3名):
(1)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2)計算機相關專業(y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計算機網絡技術類、計算機硬件技術類、通信信息類、計算機軟件類、計算機信息管理類);
B)綜合管理崗(1名):
(1)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
(2)專業(yè)不限;
C)方志編纂崗(1名):
(1)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2)文學相關專業(yè)(中國語言文學類、新聞傳播學類、歷史學類)。
7、網絡建設管理和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崗要求具有1年以上專業(yè)工作經歷,綜合管理崗及方志編纂崗要求具有1年以上工作經歷。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1月27日- 1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報名地點:海滄區(qū)濱湖北路9號行政中心主樓1359室,聯系電話:6895635,聯系人:小鄭。
3. 必須本人至現場報名,報名需提供如下相關材料:
所有報名人員均需提供《報名表》一式兩份(附件3),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張(報名表各貼1張,另3張背書姓名上交),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
1.身份證、戶口簿;
2.學歷、學位證書;
3.崗位要求的工作經驗等相關材料。
以上材料在提供原件時,均需提供復印件1份。
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發(fā)現,當即取消資格。進入考核階段時,海滄區(qū)政務信息中心將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
(二)考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崗位相關知識(即基礎知識、專業(yè)知識和專業(yè)實踐技能等),筆試時間、地點等見準考證,筆試時請正確填(涂)準考證號碼,否則計以“0”分。
2、面試。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按崗位擬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采用現場抽題回答問題和交流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成績計算方法。筆試、面試成績分別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綜合總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總分和折算過程的中間數據等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數點后2位。
(三)體檢
1. 體檢和考核人選從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者中,根據綜合總分排名順序,按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綜合總分相同的,取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和考核;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和考核;若面試成績還相同,則本崗位綜合總分、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人員重新進行面試,以重新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和考核。
2、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
3、本次招聘體檢程序及標準參照公務員招考體檢程序及標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4、體檢、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名額空缺,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僅遞補一次)。應聘人員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1.對報區(qū)非在編雇用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區(qū)政府網站公示三天。
2.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根據海滄區(qū)非在編工作人員聘用的相關程序辦理有關手續(xù)。
3.工資及待遇:按海滄區(qū)非在編雇用人員待遇標準執(zhí)行。
(六)其他事項
1、以下人員不得報名:
(1)2015年及以后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
(2)現役軍人;
(3)正在接受立案調查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設置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說明并進行資格審核,有關問題可咨詢招聘單位。(電話:0592-6895635)。
3、此次招聘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14年)》(以下簡稱《專業(yè)指導目錄》)進行專業(yè)條件的設置和審核。報考者報名時要如實填寫(只字不差)所學專業(yè),所學專業(yè)以畢業(yè)證書上注明的專業(yè)為準,在境外院校(含境內外院校聯合辦學由境外院校頒發(fā)證書,下同)所學專業(yè)以學歷(位)認證報告上注明的為準。
將專業(yè)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yè)須符合《專業(yè)指導目錄》中“××類”下所列專業(yè);將專業(yè)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yè)名稱的,報考者所學專業(yè)須符合所列專業(yè)。
將所學專業(yè)設置為“××相關專業(yè)”的,“××相關專業(yè)”由用人單位會同主管部門負責認定。
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yè)方向”,報考人員須提供學歷證或學位證或主干課程學習成績表或論文發(fā)表情況或學校證明等有效憑證,由用人單位會同主管部門負責認定。
4、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位)須是國民教育學歷(位),且均為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對應的學歷(位)及以上學歷(位)。但如果已符合崗位資格條件中最低學歷(位)要求而持有崗位專業(yè)要求的同級或更高級學歷(位)的,也可報考。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證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yè)條件的學歷(位)報考,但用于報考的學歷(位)證書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出具的學位《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
持上述學歷報考人員最遲應于面試資格復核時提供書面認證報告,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不得繼續(xù)參加本次考試。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fā)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yè)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yè)”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yè)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yè)”證書的報考者,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者的“雙學位”、“雙專業(yè)”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yè)”畢業(yè)生學位證書畢業(yè)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oldweb.fjedu.gov.cn/sxw_szy/上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或按規(guī)定經過學歷(位)認證。(注:福建省教育廳網站“輔修專業(yè)”便捷查詢窗口http://oldweb.fjedu.gov.cn/dezy_xw/電子注冊的《輔修專業(yè)證書》,不作為報考崗位所需專業(yè)對應的學歷和學位的查詢依據。)
5、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工作經歷”是指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yè)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的人員,也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yè)工作經驗”,應聘人員須提供養(yǎng)老保險繳費憑證或工資發(fā)放表等有效憑證,以及聘用(勞動)合同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本專業(yè)工作的崗位證明等。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工作經驗年限可以合并計算。全日制普通教育畢業(yè)生參加經廈門市公務員局核定的職業(yè)見習,若從事的工作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工作經驗相關,其畢業(yè)后的職業(yè)見習年限可視同相關工作經驗年限。
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驗)。
6、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具有XX條件“以上”的,含XX條件。如:具有1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具有1年以上(含1年)工作經歷。
7、戶籍要求為廈門,不含在廈的各類學生集體戶口。
8、年齡、工作經歷(經驗)、戶籍、資格證書等相關資歷要求計算到報名截止日(2015年 1 月 30 日)。
9、聘用人員工資待遇參照海滄區(qū)政府非在編人員標準執(zhí)行,繳納社保、公積金。
10、已就業(yè)的報考人員須于體檢合格后,進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11、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
12、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海滄區(qū)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aicang.gov.cn)予以發(fā)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1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海滄區(qū)政務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5年上半年廈門市海滄區(qū)政務信息中心公開招聘非在編雇用人員簡章來
點擊下載
2015年上半年廈門市海滄區(qū)政務信息中心招聘報名表.doc
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14年).doc
廈門市海滄區(qū)政務信息中心
2015年1月23日
發(fā)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