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遼寧丹東市國際交流服務中心招聘翻譯人員1人公告(2)
(二)報名程序
1、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網(wǎng)上投遞簡歷、報送光盤和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登錄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認真閱讀本次公開招聘公告、崗位信息表(見附件1),填寫并打印《2015年丹東市國際交流服務中心公開招聘翻譯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2)和《2015年丹東市國際交流服務中心公開招聘翻譯人員考試準考證》(以下簡稱《準考證》,見附件3),照片要求為2寸電子版近期藍底彩色證件照。《報名表》和《準考證》的電子版須為同一底版。報名人員填寫《報名表》時要根據(jù)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真實、準確在填寫各項內容。填寫《準考證》的內容為:姓名、身份證號碼、報考單位、報考崗位。其余內容通過丹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查詢后填寫。
2、網(wǎng)上投遞簡歷及報送光盤
報考人員于2015年2月10日至2月12日,將中外文簡歷各一份、全身照片一張發(fā)至單位郵箱,同時將三分鐘外文自我介紹視頻光盤快遞至丹東市國際交流服務中心。
3、現(xiàn)場報名及資格初審
投遞簡歷及報送光盤的報考人員,于2015年2月15日到丹東市國際交流服務中心5樓,進行現(xiàn)場報名和資格初審。在資格初審時,用人單位將對考生的專業(yè)水平及相關條件進行面對面的交流。
丹東市國際交流服務中心根據(jù)報考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簡歷里的各項信息,考生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外語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工作經(jīng)歷證明等相關材料,逐項進行認真審查。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崗位信息表》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對于在職報考者,開具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可在體檢和考核時提供。凡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試資格。資格初審合格人員方可參加專業(yè)考試。市國際交流服務中心將于2015年2月16日以電話形式通知資格初審合格人員。
資格審查最終結果以用人單位考核時復審和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xù)時再審結果為準。
報名費為50元。
(三)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在招聘期間,要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聘組織及考試機構聯(lián)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