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成績查詢入口
筆試綜合成績
(1)考試科目為兩科的,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占60%、《申論》或《公安基礎知識》占40%,計算筆試綜合成績;考試科目為三科的,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占40%、《申論》占30%、《公安基礎知識》占30% ,計算筆試綜合成績。
(2)少數民族人員報考少數民族自治縣(市)、省垂直管理機關(單位)駐少數民族縣(市)直屬機關(單位)、省直機關(單位)駐少數民族縣(市)所屬機關(單位)的,按本人筆試綜合成績的5%給予加分。
4、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根據筆試成績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格分數線按省直機關(單位)、少數民族市縣和其他市縣分別劃定。省第一、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和??诤J路ㄔ?,省人民檢察院第一、第二分院的筆試合格分數線與省直機關(單位)相同。
少數民族市縣包括:東方市、五指山市、樂東黎族自治縣、陵水黎族自治縣、昌江黎族自治縣、保亭黎族自治縣、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白沙黎族自治縣(下同)。
5、筆試綜合成績發(fā)布:筆試綜合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線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海南黨建網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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